1 行為正直、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有福了!
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有福了!
3 他們不做不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4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切實遵守。
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致羞愧。
7 我學習你公義的典章,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8 我必遵守你的律例,求你不要把我全然棄絕!
剛才我們所讀的八節經文,是〈詩篇〉一一九篇的開首。整篇詩以希伯來文廿二個字母作分段,每段則八個有關神話語的詞彙貫串,包括「律法」(1節)、「法度」(2節)、「道」(3節)、「訓詞」(4節)、「律例」(5、8節)、「命令」(6節)、「典章」(7節),藉此表達出神話語的豐富與完備。首三節與〈詩篇〉第一篇相似,為整卷詩作出定論,指出人遵行耶和華「律法」之福。事實上,神向人賜下「律法」,並非要轄制人,使人失去自由。事實上,「律法」乃是神愛的言語,為要指引人如何與神及與人相處,引導人走上正路、活路、光命之路。然而,人本性卻是偏行己路,有時心裏願意,但肉體卻軟弱了!故此,詩人在第4節起向神呼喊,並向神祈願,期盼自己能遵行神話語到底。但遵行神話語決不只是外在行為,乃是表裏一致的由心出發,同時間也需與時並進,持續地學習神話語在當下之意義。人才能懷著感恩的心,手潔心清的稱謝神。最後,詩人向神許下承諾,甘願降服於神話語的教導之中,因為詩人知道生命中沒有神,是死路一條。詩人重視與神的關係,盼望一生行在神話語當中,不致被神所棄絕。
慈愛的天父,
感謝祢對我們的大愛,看顧我們的卑微,
賜下祢愛的言語,引導我們走義路。
天父啊!我們都是蒙福的,
因為在人生中,有祢的同在,生命便不再一樣了!
願祢話語成為我們腳前的燈、
路上的光,一生指引我們當走的路!
禱告奉恩主耶穌得勝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