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之歌
14 錫安哪,應當歌唱!以色列啊,應當歡呼!耶路撒冷啊,應當滿心歡喜快樂!
15 耶和華已經免去對你的審判,趕出你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你必不再懼怕災禍。
16 當那日,必有話對耶路撒冷說:「不要懼怕!錫安哪,不要手軟!
17 耶和華-你的神在你中間大有能力,施行拯救。他必因你歡欣喜樂,他在愛中靜默,且因你而喜樂歡呼。
18 我要聚集那些因無節期而愁煩的人,他們曾遠離你,是你的重擔和羞辱。
19 那時,看哪,我必對付所有苦待你的人,拯救瘸腿的,召集被趕出的;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享名聲。
20 那時,我必領你們回來,召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享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
14節起以說唱者的方式宣告錫安喜樂的終局,呼籲「錫安的女子」要「歌唱」、「歡呼」、「歡喜快樂」,他們心中將要生出一重接一重的快樂。因為猶大的罪孽已肅清,侵略耶路撒冷的敵人也已驅除,神要親自在錫安掌權,活在子民的中間!從此以後,災禍,即是外來的侵略悉數解除,從神而來的審判已然告終,因此他們不必再懼怕,也不會因失去尊嚴和力量而「手軟」。神深愛剩下的餘民,在靜默中看顧他們,為他們歡欣喜樂,更要把那些「無節期」可守的人,就是流散在外邦,沒法按節期到聖殿朝聖的人,將他們領回故土,除去他們的羞辱。第19節起說唱者的聲音換成神自己的聲音,神親自向錫安的居民宣告,祂要對付苦待錫安的人,拯救他們當中的弱者,並重申祂對子民的應許,指出當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之日,就是他們在萬民中得享名聲的時候了!
慈愛的父神:
在祢嚴厲管教的背後,是祢對我們無盡的慈愛。
我們縱然失信、忘恩,祢總是守約、施恩。
當我們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祢的恩手卻緊緊地扶持我們,祢用恩言建立我們。
神啊!我們感謝祢,敬拜祢,全然降服在祢面前。
願尊貴、榮耀、權柄全歸於祢。
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字,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