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是用來放下的
撰寫:羅翠𤩹牧師(永光區會)
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6 他本有神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
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8 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9 所以神把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10 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
11 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歸榮耀給父神。
這段被稱為「基督之歌」的經文,承接了前文的處境,是保羅對教會人際張力的深切回應(腓二1 ~ 5)。保羅囑咐我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意即要由內在的思維模式開始,徹底學效基督。
基督本擁有「神的形像」──那創世以先便與神同等的本質與榮耀;然而,祂不將這至高地位視為把持不放的私利(強奪)。
這與希羅世界「有權盡用、強者剝削」的價值觀形強烈對比。
基督的思維化作了「虛己」的行動:祂並非捨棄神性,而是甘願隱藏榮耀,放下權利。為了救贖人類,祂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一個毫無特權、只有服事的卑微樣式。
祂的順服並非點到即止,而是走向極至,甚至死在羞辱的十字架上。然而,死亡並非終結,父神主動將這位降卑者升為至高,向世人印證:捨己,才是榮耀的真諦。
因此,若以「基督之歌」回應經文前文提及教會中的人際張力,保羅的意思是教會的合一是源於生命的改變:效法基督的虛己,不再執著於自己的權利,張力才能在謙卑與捨己中化解。
在我目前的生活圈子(家庭、學習/工作場所、教會)中,我有甚麼「權利」或「優勢」?神是否正邀請我為了他人的益處,暫時放下這些權利?
當我為了服事神或幫助人而遭受誤解、被佔便宜時,我的第一個情緒反應是甚麼?基督虛己的榜樣,如何轉化我的心態?
在這個鼓吹「向上流動」的世代,我們總習慣問:「我有權做甚麼?怎樣才能獲取最大利益?」然而,基督的虛己卻展示了一條截然不同的道路 ── 一條「向下超越」的道路。
基督本有神的形像,卻不以這地位為「強奪」的工具。試想,身處職場或家庭,當我們擁有資歷、地位或話語權時,我們是傾向利用這些優勢來自我防衛、轄制他人?還是像基督一樣自問:「我可以為人付出甚麼?怎樣讓對方得到最大的益處?」真正的領袖,不看他擁有多少權力,而是看他願意放下多少權利來成全他人。
我們常因被忽視而受傷,因付出無回報而憤怒。但基督的榜樣提醒我們:當不再執著於「我的尊嚴」或「我的回報」,我們才能擁有真正的自由,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這條捨己之路看似愚拙,卻是通往榮耀的唯一途徑。經文告訴我們,正因基督徹底順服,父神將祂升為至高。因此,我們無須為自己爭取平反,因為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當我們願為主降卑,神必在祂的時候親自升高我們。
早前我參加了八天的退修,當中有許多生命整理及與主對話的時刻。上主與我談及過去在事奉或人際關係中受傷的經歷──那些曾讓我感到挫敗、自我否定的記憶。但在上主的光照中,祂溫柔地告訴我:原來那時我是在與祂「同走苦路」,祂肯定我在受傷中仍堅持事奉的心。當我以上主的眼光重看那些傷痕,傷口便不再作痛,取而代之的是深切的榮幸 ── 上主竟讓如此不配的我,有分於祂的苦難。那一刻,我心中充滿了屬天的喜樂。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也帶著事奉的傷痕嗎?不要視之為失敗或羞恥。在基督的眼光中,那是你與祂同心同行的榮耀記號。願我們都繼續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捨己與服事中,經歷那份世界不能奪去的喜樂。
親愛的恩主,感謝祢放下尊榮,甘願虛己。求祢赦免我們常計較得失,緊抓權利不放。當我們因服事而受傷或被誤解時,求祢醫治我們,讓我們看見這是與祢同受苦難的榮耀記號。願我們不求人的掌聲,只求像祢一樣,在捨己中得著真正的自由與屬天的喜樂。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