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
47 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
耶穌告訴門徒猶太人傳統的倫理原則——「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看似合乎常理,卻違背了神的性情。神賜福給義人,也賜福給不義的人;祂降雨給好人,也給壞人。這份無邊際的恩典,顯明了天父以「愛」為本的性情。
猶太人自視為神的子民,輕看外邦人,尤其鄙視「稅吏」。稅吏為羅馬帝國向同胞強制徵稅,既壓榨百姓,又違背「惟耶和華為王」的信仰原則,因此被視為罪人中的罪人。然而,耶穌卻以外邦人和稅吏跟門徒作對比:他們若只愛那些和自己要好的人,便與他們所鄙視的人沒有不同之處。換言之,連被視為不潔的外邦人和稅吏也能做到的事,不能作為天國子民的標記。
在此,耶穌呼召門徒更進一步作「天父的兒女」。如何成為天父的兒女?關鍵在於效法神作事的原則。經文中的「完全」,基本意思是完美無瑕疵,引申意思是「不同於俗世」。天父的兒女要從世俗的愛恨模式中分別出來,不被報復與偏見捆綁,才能活出「天父兒女」的生命樣式。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稱祢為父,這稱呼叫我們知道祢以愛待人的心懷,因祢的慈愛,我們的罪惡與過犯被塗抹,得見生命的盼望。
天父,祢既賜我們作祢子女的名份,我們實在需要活出祢兒女的生命樣式,見證祢的真實,特別是以愛待人的心懷,但不少時候,我們仍不知不覺活於舊我的行事習慣中,我們有罪了!求祢寬恕我們。
天父,求祢在我們快意恩仇的時候,差派聖靈提醒我們,又加添我們心力,效法祢愛的心懷去面對一切的人與事。
奉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祈禱。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