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26日

舊約書卷選讀:士十九27~28 週五

19: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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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這故事最駭人的情節在這兩節才展開,那利未人的連串行動顯出他對自己的妾侍看來漠不關心,他看來還好好睡了一覺,他看來沒有打算尋找自己的妾侍,他看來只打算繼續自己回家的路。但他推開門,卻意外地發現自己的妾侍倒在門檻上,伸出兩手;她的姿態似是尋求救援,但不果。更可怕的是那利未人竟無情地吩咐她「起來」;她既沒回答,便當她是一件貨物那樣將她馱在驢上,故此第27節稱那利未人為「她的主人」甚為恰當;他半點不像那婦人的丈夫。至此,故事並沒有交代那妾侍是否已經死了。但有解經家指出,那妾侍其實已死過很多遍:第一次在那老人向基比亞人建議任憑他們玷辱她,然後是那利未人將她交出去;第三次當然是終夜被凌辱,第四次則是那利未人無情地吩咐她起來。

反省:

作者藉那妾侍提出的控訴是:在整個故事中,找不到一個主導著社會的男性是尊重神及尊重別人的。今天,誰在主導我們的社會?我們又按甚麼原則策劃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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