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4 月 12日

默想歌羅西書:西三 20~21

  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2.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淺釋:

保羅繼續從自己和從對方兩個不同角度處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原則依然是愛。子女聽從父母素來是猶太人重視的品德,也是帶應許的誡命,但保羅的理據卻是因為「主喜悅」。不惹動兒女的怒氣是不刺激、攪動忿怒情緒的意思,是為人父母者的責任,因為年輕人容易灰心,喪失志氣。

反省:

保羅的教導對為人父母/子女的你有何提醒呢?你的父母/子女若在這些方面表現差勁,你會怎樣自處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傳道人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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