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書(一):太一18~25 週日
1: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
1: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1:25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淺釋:
與路加福音不同,馬太福音的聖誕故事強調的不是馬利亞,而是約瑟。約瑟被稱為「義人」(一19)。學者指出「義人」的基本意義為「遵守律法的人」。按照摩西律法規定,已許配人家,而與其他男人犯姦淫的女子要用石頭打死。馬利亞未婚懷孕,對一生持守律法的義人約瑟來說,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故他決定要與馬利亞解除婚約。然而,經文又特別提到約瑟「不欲明明的羞辱她(馬利亞)」,可見約瑟並不只是一個為遵守律法而鐵石心腸的人,他嘗試同時秉行上主的公義和慈愛來行事。正當約瑟決定要與馬利亞暗中解除婚約的時候,神差派使者藉著夢告訴約瑟,馬利亞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並挑戰約瑟順服神的旨意,迎娶馬利亞。約瑟的順從,最終成就了神藉著主耶穌的誕生來救贖世人的計劃。
反省:
約瑟是個義人,尊重律法,但又心存憐憫,同時注重上主的公義與慈愛。請思想,在我們生活中,我們會否常只強調其中一樣,而未有盡力同時在生活中秉行上主的公義與慈愛?祈求上主加添我們的智慧,使我們更能在生活中兼顧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