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肉之軀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人要做異夢,你們的少年要見異象。
29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婢女。
30「我要在天上地下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
31 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32 那時,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在耶路撒冷將有逃脫的人。凡耶和華所召的(「凡耶和華所召的」或譯「凡呼求耶和華的」),都在餘民之列。」
28節的「以後」,擔當著承接前文,開啟新篇章的作用。18至27節,記述了以色列民為己罪痛悔而蒙神接納,於是災難止息,重見喜樂。神在以色列民有這改變以後,神說:「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凡有血肉之軀的。」按字面理解,「血肉之軀」當指普世全人類,但從下文三次出現的「你們」結合來看,「血肉之軀」的範圍應收窄為「所有以色列人」,或者「所有與神有生命之約的人」;這些人不論年齡(少年人與老年人)、性別(男人與女人)、階級(主人與僕婢),都能領受從神而來的異象和話語。30節,約珥用曾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出現過的「血」(出七17~21)、「火」和「煙柱」(出十九18)、變色的日和月(出十21)等現象來描述「耶和華的日子」,就是終末的審判來臨前的景象。在〈出埃及記〉,這些徵兆對於法老和埃及人來說是神的擊打,對於摩西和以色列人來說是神的拯救。約珥借這些徵兆指出,當終末的審判到來時,凡「求告耶和華的名就必得救」,就是凡相信神、接納神為生命之主、遵行神話語的人,都在得救的行列。世上除了「耶和華所召」的「餘民」,沒有人能夠在神審判大地時逃脫這災禍。
慈愛的天父
祢藉先知的話告訴世人,
耶和華的日子——就是終末的審判,
必然臨到我們。
世人一切的心思、意念和行為,
都在祢公義的判斷之中。
但祢早已藉主耶穌的救贖,
給我們預備了出路,
叫我們藉著認罪、認信和遵行祢的話語,
成為祢國度的一員。
天父啊,我們感謝祢。
祈求祢保守我們的心,
敬拜祢——獨一的真神,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事奉祢,
並且與弟兄姊妹攜手,
同奔屬天之路。
願一切榮耀全歸於祢。
奉主耶穌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