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024年5月10日

彌六1~8(和修版)

1 當聽耶和華說的話:起來,向山嶺爭辯,使岡陵聽見你的聲音。
2 山嶺啊,要聽耶和華的指控!大地永久的根基啊,要聽!因耶和華控告他的百姓,與以色列爭辯。
3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甚麼呢?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回答我吧!
4 我曾將你從埃及地領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我差遣摩西、亞倫和米利暗在你前面帶領。
5 我的百姓啊,當記念從前摩押王巴勒如何籌算,比珥的兒子巴蘭如何回應他,當記念從什亭到吉甲所發生的事,好使你們明白耶和華公義的作為。」
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來朝見他嗎?
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
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淺釋

六章1~8節可以分成三個大段落,1~3節是神與猶大國在法庭訴訟的大場面,聽審的是山嶺和崗陵。在訴訟中神以「以色列」來稱呼猶大,因為這場訴訟涉及的是神與子民之間約的關係。從神質問以色列「我在甚麼事上使你厭煩?」,反映以色列人的心早已遠離神。3~5節,神指出,祂曾為以色列人做了四件大事:第一,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第二,神為以色列人預備摩西、亞倫和米利暗三位偉大的屬靈領袖;第三,神逆轉敵人的咒詛成為祝福;第四,神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進入迦南。這些都是改變以色列民身分與命運的大事,說明神以公義的作為來守住祂與子民所立的聖約。6~7節是以色列人的答辯,以第一身的「我」代表全體百姓也向神提出四個問題:怎樣才算是敬拜神呢?是遵照律法要求,獻一歲無殘疾的牛犢?還是像所羅門一樣,為神獻上千千萬萬的祭牲呢?若這還不足夠,難道要像亞哈斯王一樣,為自己的罪獻上自己的兒子嗎?(但這是神絕不悅納的啊!)他們的回應無非表明自己是無辜的,能做的都已做了。可是神所要求他們的並不徒是虛飾的儀文,神要求他們的是「行公義」,即是按照神的尺度來行事為人;「好憐憫」,即是以愛的行動表明他們有一顆仁慈的心;「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即是按神的心意而活,作神的工,來表明自己與神保持約中的密切關係。

默想/祈禱

我們每週都出席崇拜和屬靈聚會,按著教會的成長階梯交十一奉獻,與神立生命之約,若這些我們都做了,在信仰上的忠信上是否已足夠呢?誠如先知彌迦所言:神看為善的是甚麼呢?祂向我們所要求的是甚麼呢?

禱文

慈愛的天父,
敬拜和靈修生活,是我們的日常;
教會的屬靈階梯,是我們成長所依。
但我們知道,這些事全都做了,仍然是未曾足夠,
因為祢看為善的,
是按祢的尺度和標準去對待每一個人,處理每一件事;
向身邊的人展現愛的行動,流露悲憫心懷;
按照祢的心意,去作成祢交託我們的工。
能如此,我們方能在祢眼中看為善。
神啊,我們信,但信不足,求祢加力。
禱告奉主耶穌的名字而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