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既然我們知道主是可畏的,就勸導人;但是神是認識我們的,我盼望你們的良心也認識我們。
12 我們不是向你們再推薦自己,而是要讓你們有誇耀我們的機會,使你們好面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耀的人。
13 如果我們癲狂,是為神;如果我們清醒,是為你們。
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在這幾節經文中,保羅指出兩個推動他事奉與傳福音的動機:「主的可畏」與「基督捨己的愛」。
首先,保羅並非為了維護個人名聲或建立屬世地位而自我推薦,他希望讓哥林多信徒在面對那些只重視外在條件,例如口才和身分的假使徒時,能有屬靈的根據去分辨,以及為真理辯護。保羅刻意對比「外貌」與「內心」,指出真正的屬靈權柄不在於表面的行為,而在於内在事奉神的心態。正因保羅深知將來必須在基督的審判臺前交帳,他便存著敬畏的心,去坦然地事奉神,也勇敢地向人傳道。為了神的榮耀,他甘願忘我付出,甚至被人誤解為「癲狂」也在所不惜;為了信徒的益處,他又願意在教導與牧養中表現出理智與節制,使信徒能聽懂真理,生命得以建立。
此外,持續催逼著保羅的,是基督捨己的愛。這大愛使他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將整個人生重新定向,為死而復活的主耶穌而活,並以主耶穌的使命作為自己生命與事奉的終極使命。
我們現在事奉的主要動機是甚麽?是出於對主的敬畏、對基督的愛,還是其他?
我們在哪些事情上,仍然是「為自己活」多於「為主而活」?可以如何作出實際的調整?
親愛的天父,祢是既公義又慈愛的神,求祢賜給我們敬畏和順服的心去事奉祢;也願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去捨己愛神和愛人,在每天的生活與事奉中單單討神的喜悅,並甘心為神的榮耀和別人生命的益處而付出。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