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福音書:路十八9~14 週日
18: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8: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8: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8: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淺釋:
這是路加福音獨有的記載。福音書作者開始已表示,主耶穌設比喻的目的是向那些自恃為義、輕視別人的人而說的。因此,這比喻的重點並不是說法利賽人嚴謹遵守誡命律例的信仰生活有何問題,也不是表達主耶穌否定敬虔的宗教生活。耶穌欲透過這比喻指出,法利賽人的問題在於他們表面上雖然是向上主禱告和發出感謝,但實際上只是希望以禱文來宣告自己的好行為。原文中「自言自語禱告」(第11節)即向自己祈禱。法利賽人不但認為自己行為上較其他人優勝,更定了稅吏的罪以顯明自己較他人為義。相反,稅吏認清自己為罪人的本相,「捶胸」(第13節)表示悲哀和深感痛悔,稅吏禱文表達著對神有莫大的虧欠,而且深信惟有到神面前來,才能得到赦罪的恩典。最後主耶穌指出,神並不是稱自高自義的人為義,乃是稱那自卑認罪的人為義。
反省:
在上主的眼中,我們都是罪人。若上主寬恕我們的過犯,從來也是由於祂豐盛的恩典。請反思我們禱告的心態,然後請以謙卑的心向上主作出一個真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