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022年10月30日

路十八9~14(和修版)

18:9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比喻:
18:10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8:11 法利賽人獨自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8:12 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淺釋

耶穌以比喻釐清何謂神眼中的義,並指出法利賽人心目中只有律法條文卻不能自省。比喻中兩個在聖殿禱告的人——法利賽人和稅吏都是猶太人。從他們的禱告的形式和內容可知,二人都深明律法的要求,也在禱告中給了自己在律法標準之下的評價。

法利賽人自恃恪守律法條文,在道德行為上無可指摘,而且禁食奉獻更做得比律法所要求的多。他「獨自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言辭中反映他傲視同儕,不與罪人為伍。相反,稅吏為自己的罪孽自責,在神面前看見自己的污穢,恐怕玷污聖殿而遠遠地站著求神開恩可憐,連舉目望天都不敢。

法利賽人自以為在律法上無可指摘,而稅吏則自認己罪,耶穌卻以後者為義,因守律法和獻祭雖能讓罪人親近神,不能使罪人成義,人只能在禱告中悔罪尋求神的憐憫寬恕。「凡自高的,必降為卑」,指自以為義的人不能得到神的肯定;反而「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指神看重的,是人的一顆悔罪、離罪的心。

默想/祈禱

我們每天讀經、靈修、祈禱,每週主日返崇拜和小組聚會,又交了十一奉獻,竭力參與事奉,是否就算是敬虔的信徒?我們該怎樣透過信仰生活塑造屬靈生命,以致能夠成為神眼中看為義的人?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是鑑察人心的神,在祢面前我們的罪都表露無遺。求祢幫助我們看見自己的軟弱和不足,聆聽聖靈勸誡和指引,並虛心的聽道行道,以致我們的生命蒙祢塑造,在世上活出祢的樣式。願榮耀歸於祢!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