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023年1月13日

伯卅五1~8

1 以利戶又說:
2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
3 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4 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裏的朋友。
5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
6 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
7 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裏還接受甚麼呢?
8 你的罪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淺釋

第三十五章,以利戶以仲裁者身分反駁約伯向神訴訟之要求。今天讀的是第一個段落。

第二節更準確的翻譯是:「你(約伯)說自己比神公義,這樣說是有理的嗎?」「有理」原文是指符合律法原則的觀點。要留意的是,「比神公義」並不是出於約伯之口,而是以利戶對約伯無辜受苦伸訴的解讀。

第三節的更準確翻譯是:「你(約伯)說:『我不犯罪,對你(神)有甚麼益處?對我又有甚麼好處?』」在過往的日子,約伯以為果報論是神對待人的唯一方程式,但無辜受苦卻使約伯不得不重新思考對神的認識,渴望能與神直接對話,甚至不惜向神興訟,為的是要聽到神給他的解答。但以利戶卻認為約伯對神的興訟,是要藉著爭辯誰得到較多的好處來證明自己比神公義。

以利戶把這問題的答案訴之於神和人的差距(5節),告訴約伯:無論約伯行義或行惡,也不能使神得益或受損(6-7節),若約伯行惡,只能損害自己,若行義,得益的也只是他身周的人(8節)。

默想/祈禱

以利戶對約伯的說話反映他自限對神的認識,當遇到難明的地方,便強以神人差距作答,拒絕進一步探討與反思。但實情是神樂意看見人進深對祂的認識。請反省自己對進深認識神態度如何?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是萬有之主,
祢樂意讓人更深認識祢。
感謝祢以自己的道,藉有血有肉的方式降生人世,藉著認識基督並與祂同行同在,得以更深認識生命之道。
天父啊!俗世的潮流與「即食」文化,不但削弱了現代人的耐性,也磨損了我們等候祢的耐心。
求祢堅固我們對忍耐等候祢的意志與決心;
求祢加深我們對祢的渴慕之情,珍視祢在我們生命中的重要性;
求祢幫助我們重建敬拜祢的生活秩序,建立恒常的禱告讀經生活,積極尋求更深認識祢的管道與方法。
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