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食傳說—少年及大專靈修頻道

  • 2026年8月7日第7天《不公與眼淚—世間的苦難與看似沉默的神》

    PDF: PDF 文字版下載

    聆聽聖言:《傳道書 3:16-4:3》

    16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17 我心裏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裏,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18 我心裏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19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20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21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22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4:1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也無人安慰他們。
    2 因此,我讚歎那早已死的死人,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
    3 並且我以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見過日光之下惡事的,比這兩等人更強。

    審判之處的奸惡

    第16 節,傳道者把鏡頭對準了社會核心的制度:審判與公義,這裡的「審判之處」和「公義之處」指法庭。審判之處本應是伸張正義的地方,但他看到的卻是奸惡:法官受賄、證人說謊、有權勢者脫罪、無辜者受罰。這不是偶然的失誤,而是系統性的腐敗。傳道者用近乎相同的兩句話重複這個觀察,旨在強調他內心的憤慨,他看見了不該發生的事發生在最不該發生的地方。

    有學者指出,傳道者在這裡放下了「所羅門王」的角色。在古代以色列,政治和法律的公義最終是王的責任。但傳道者以第三者的身份觀察並表達不滿,這再次說明「所羅門」是一個書寫的面具,而非真實的作者。他看見不公,卻不把自己當作可以解決問題的人,他只是誠實地記錄。

    神必審判︰一個信心的宣告

    傳道者沒有由於看見不公就否定神,他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這是一個信心的宣告。這裡的「審判」不一定是末日審判,傳道者不是在宣告一個遙遠的將來,而是在承認審判的權柄在神手中。神會在祂的時間,並用祂的方式處理一切。這裡的「定時」連結到第3 章1-8 節的詩歌,正如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時候」,神的審判也有它的「時候」。

    人與獸的平等︰死亡的屈辱

    第18-20 節,傳道者指出:從死亡的角度看,人和獸沒有分別,同樣都會死,都歸塵土。

    這裡的「命運」與第2 章14 節的「遭遇」(和修版)是同一個詞,指「無法掌控的際遇」。死亡是所有人,無論善惡、智愚都無法逃脫的「命運」。第18 節指出,神把人與獸分別出來,但卻與獸有著相同的結局,同樣都會死。

    第19-20 節進一步深化這個主題:「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這是直接引用《創世記3:19 和修版》(「你本是塵土,仍要歸回塵土」)。人的墮落帶來了死亡,而死亡卻勾銷了一切的差異。

    一個開放的問號

    接著在第21 節,傳道者留下了一個開放的問號:「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這不是一個肯定的答案,而是一個懷疑。傳道者問:誰能確定人的靈魂在死後有不同的去處?不是說沒有,而是說沒有人知道。

    受欺壓的眼淚

    第4 章1 節,傳道者看見的不再是抽象的「虛空」,而是具體的眼淚。這裡的「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重複兩次,傳道者要讓讀者感受到那種徹底的孤獨和絕望。沒有人站出來說話、沒有人伸出援手、沒有人說「我看見了」、沒有人安慰受欺壓的人。

    活著比死更糟

    第4 章2-3 節,傳道者說了一個令人震驚的話:「因此,我讚歎那早已死的死人,勝過那還活著的活人。那未曾生的……比這兩等人更強。」這裡傳道者用最強烈的語言表達一個事實:當不公達到極致時,活著本身成為一種痛苦。連死人都比活人好,因為死人不用再看見這些惡事。從來沒出生的人更好,因為他連痛苦都沒有經歷過。

    《傳道書3:16-4:3》是把日光之下的現實放在人的面前,但他也沒有停在絕望裡。第17 節的「神必審判」是一個錨點,雖然微弱,卻足以讓人不至於被淹沒!

    思考課題

    (1)你看過或經歷過「審判之處有奸惡」嗎?那是怎樣的情境?當時你的感受是什麼?
    (2)當你看到不公義的事發生,你會不會懷疑「神在哪裡」?你通常如何處理這種懷疑?
    (3)《傳道書4:1》說受欺壓的「無人安慰」。在你生命中,有沒有人曾經在你受苦時
    「在場」安慰你?或者,你曾經成為別人的安慰者?

    默想生命

    今天傳道者讓人正視不公,他不是一個躲在書房裡的哲學家,他是一個走進人間困境,看見真實苦難的人。他看到法庭上法官收賄,看到有權勢者逍遙法外,看到無辜者流淚卻無人安慰。他沒有急著給答案,因為有些問題,根本就沒有簡單的答案。他只是把這個畫面放在我們面前,然後說:這是不對的,這是不應該這樣發生的。

    傳道者在三千年前看見的,今天仍然在發生。傳道者看見了這一切,他沒有用宗教術語來遮蓋這些眼淚,沒有說「你要相信神有美意」,沒有說「苦難是化了妝的祝福」。他只是把畫面放在我們面前,然後讓我們自己感受那份痛。

    第17 節,他給出了一個看似微弱的盼望:「神必審判。」你可能會想:這句話有什麼用呢?我要的是現在的公義,不是將來的審判。我現在就在受苦,將來的審判對我現在的眼淚有什麼幫助?

    傳道書沒有否定這種憤怒,他自己也在憤怒中,甚至他恨惡生命。但請注意,他沒有放棄「神必審判」這個信念,因為他拒絕相信不公是最後的結局。如果沒有神,如果沒有審判,那麼欺壓者就是贏家。傳道者拒絕接受這個結論。

    有時候,信心不是因為你看見了證據,而是因為你拒絕讓謊言得勝。你心裡知道,這世界不應該是這樣的。那個「知道」,也許就是神在你裡面留下來的一絲光亮,讓你在最黑暗的時刻,仍然不願意放棄盼望。

    第4 章1 節那句話:「受欺壓的流淚,無人安慰」,不是「有人試圖安慰但失敗」,不是「有人看見但無能為力」,而是根本沒有人安慰。不妨想想生命中有沒有這樣的時刻。

    試想有一個人坐在診療室裡,醫生說出那個他不想聽的診斷。他走出醫院,陽光照在他的臉上,但他覺得天是黑的。他拿出手機,想找人說一說,但他不知道可以打給誰。

    他怕打擾別人,怕別人覺得他煩,怕別人聽了之後只會說「你要有信心」。他把手機收回去,一個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眼淚無聲地流下來。又或者,有一個人在職場上被針對、被孤立。他明明沒有做錯事,但沒有人願意幫他說話。大家都不想惹麻煩。他一個人吃飯,一個人下班,一個人承受。

    面對以上的苦境,我們該怎麼回應?首先,不要用屬靈術語來遮蓋眼淚。如果有人正在受苦,不要急著給答案。不要只說「你要禱告」、「你要饒恕」、「神有美意」,而是先聆聽、先陪伴、先同哭。接著,再問問自己:我可以成為那個「安慰人」的人嗎?不是試圖去解決不公,而是讓困苦者知道:他的眼淚被看見了、他的苦情被聆聽了。他不是一個人的!

    若果正在受苦的是自己,也許我們感覺不到神,甚至懷疑祂在哪裡;但傳道者用他的見證告訴我們,苦情已被看見也被記錄下來,甚至把它寫在聖經裡。《傳道書》真實地記錄了人類的本性與命運,讓我們知道雖然苦境當前,但我們並不孤單。我們不是被遺忘的,我們是被神看見的,而神會按照祂的時間施行審判。

    與前六天呼應
    第1 天,虛空讓我們抬頭望向日光之上。
    第2 天,智慧極限讓我們低頭謙卑承認有限。
    第3 天,享樂極限讓我們張開雙手領受禮物,卻不緊抓。
    第4 天,死亡讓我們停下腳步,正視生命的短暫。
    第5 天,勞碌讓我們誠實問自己為誰辛苦為誰忙。
    第6 天,時間讓我們放手,把時間的主權還給神。
    今天,第7 天,我們學會流淚,誠實地面對世界的破碎,並在淚水中仍然相信:那位
    看見眼淚的神—祂曾走進人間,承受苦難、解救眾生,祂最終將擦去一切的眼淚!

    禱文

    祢是那位從天上觀看世人的神,
    我承認當我看到不公的時候,
    心裡會懷疑:祢在哪裡?
    當我看到受欺壓的人流淚、無人安慰時,
    我會憤怒:祢為什麼不插手?
    今天祢透過傳道者告訴我:
    他看見了,他記錄了,他也在祢面前呼喊過。
    祢沒有阻止他寫下這些話,
    因為祢要我知道:祢看見一切。
    求祢幫助我,不是急著解釋苦難,
    而是先學會與哀哭的人同哭。
    若我今天正在受苦,
    求祢讓我知道:我的眼淚,祢看見了。
    懇求祢讓我看見身邊流淚的人,
    賜我勇氣成為他們的安慰者。
    願我帶著對不公的痛苦覺醒,
    卻不失去對祢終極審判的信心。
    因為我知道:眼淚不是結局,
    祢才是掌管萬有和最終施行審判者。
    以上禱告奉恩主基督的名字,阿們。


查閱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