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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靈修默想] 太五38~42(和修版)- 2026年4月19日

    太五38~42(和修版)

    38「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淺釋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等價賠償」的意思,這是當時猶太人在法庭上的仲裁原則,以維持社會公義和個人權利。然而,耶穌叫門徒「不要與惡人作對」,卻並非欺善怕惡,而是因為神國的義在於以善勝惡,以愛瓦解罪惡和仇恨作報復的惡性循環。耶穌以三個對應羅馬人恃強凌弱的方式教導門徒:

    「讓人打另一邊臉」
    在當時的文化,用手背打人臉是極其侮辱的行為,而轉臉讓人再打,是強制施暴者以正手掌摑,這是以非暴力的方式抗議暴力。

    「讓控告者拿去外衣」
    按當時的法律,若被告人沒有其他財物可作抵債,就需交出裏衣做抵押,而按照猶太律法,原告人不能索取被告人用作保暖護身的外衣。然而耶穌教導門徒「連外衣都給他」是要以此方式凸顯原告人的不公義。

    「走第二里路」
    當時羅馬軍人可以徵用百姓當苦力、跑腿。走第一里路是非自願的履行公民責任,走第二里卻是反客為主,由被迫走路的受害者轉化為主動施於援手的幫助者。正如主耶穌在苦路上,古利奈人西門就是被羅馬兵丁勒令替耶穌扛十字架走了一段路。

    默想/祈禱

    我們在家庭、校園或職場上,如何實踐耶穌對門徒的教導,以愛的原則以善勝惡,活出基督的生命樣式?

    禱文

    慈愛的父神,我們在社會、工作場所、甚至在家裏或會遇到不公的對待。我們都禁不住要「以眼還眼」的方式報復不公,但這卻正中那惡者的圈套,完滿了罪惡的循環。求祢幫助我們時刻謹記主耶穌「以善勝惡」的教導,加給我們以愛化解仇恨的力量和決心,活出神國的美善,榮耀祢的聖名。奉我主耶穌基督得勝名字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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