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神蹟」是甚麼意思?
耶穌行「神蹟」為了甚麼?
耶穌這句 「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是甚麼意思?
耶穌說「我的時候」是指甚麼?為甚麼耶穌認為「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卻又行了「神蹟」?
事實上,《約翰福音》未曾使用「神蹟」的希臘文,中文翻譯的「神蹟」在原文卻是「記號」一字,而「記號」在這卷福音書出現了17次!
耶穌所做過的「記號」,是「在門徒面前」做過的「記號」(參約20:30),是有雙重目的:第一,「為了使你們可以信耶穌是基督、上帝的兒子」(參約20:31);第二,「使你們信而可以擁有與祂同在的生命」(參約20:31)。換句話,祂的「記號」是為了讓人能「相信祂」。
「使水變酒」是眾多「記號」的第一個,是一個半公開的「記號」,只有僕人和門徒知道。耶穌這句 「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是甚麼意思?耶穌的話原文意譯是「女士,這事情對我和對你來說是甚麼?」有兩種理解方式:第一,耶穌表達自己與母親所顧念的事情不同,母親也不應敦促祂該怎樣處事;第二,耶穌認為,祂跟母親都不應涉及婚宴缺酒水這事上,因為這事是婚宴主人家的事情。無論,哪一種理解,耶穌稱母親為「女士」表達出一種關係的劃分,在應對酒水不足夠的這事情上,祂考慮的基礎不是地上肉身母子的關係作為出發,而是考慮甚麼時候才是祂作為「基督、上帝的兒子」的行動時機。
起初耶穌認為「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意味著拒絕回應母親的請求。翻閱整卷福音書耶穌的「時候」是指祂受苦、死亡、復活的歷程,一方面顯明父神在耶穌生命所展現的「榮耀」──份量及重要性,另一方面顯明祂就是父神差遣進入世界的基督。
為甚麼耶穌後來卻行了「使水變酒」的「神蹟」呢?耶穌看見人的光景及需要,也許是動了慈心就回應了。不過經文交代門徒「就信他」,似乎表達耶穌有意無意間讓門徒看見「記號」,使他們能認識到耶穌自己就是基督、上帝的兒子,因為不是上帝的工作,水是沒有可能變成酒的!換句話,耶穌的行動促使門徒相信耶穌關顧人的生命比人自己更著緊,耶穌比人更懂得關顧自己的生命,耶穌為人生命的安排的比人自己籌算的更好。
親愛的主耶穌,
感謝祢愛我們,比我們更愛自己,比我們更懂得愛自己,甚至為我們安排的人生路比我們自己安排的更好。回望我們的生命,盡是祢的恩惠與引牽,使我們人生充滿恩典的印記。感謝祢!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