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見證呀!] 2023年6月29日

做好見證呀!

約翰福音5:30-38

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耶穌在甚麼情況說這段說話?
耶穌想講甚麼?帶出甚麼信息?
分享

耶穌在甚麼情況說這段說話?上一段落講述耶穌對人的判斷,得著永生還是被定罪,有父神的認同,不是耶穌自己決定的。耶穌想指出祂的見證是真的,就繼續說了這段話。

「見證」希臘文的意思是,某人對某事件作出的「報告」、「實話實說」在舊約法律中,一個見證是否真實,是需要一個以上的證人來印證的(申命記17:6)。在約5:31中,耶穌並不是說他提供的任何證詞是假的,而是說除非得到其他證人的證實,否則其有效性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耶穌指出有三個見證(人),他們都支持耶穌的觀點。第一個見證人是父神。父神的話語和能力在耶穌的宣講裡面,耶穌自己是由父神派來的,耶穌宣講的內容都是由父神指教的真理。

第二個見證人是施洗約翰(約5:33-35)。施洗約翰被差派在耶穌之前,相人揭露耶穌的身份,與耶穌一起工作,並施洗約翰勸導自己的跟隨者成為耶穌的門徒。

第三個見證是耶穌自己的工作(約5:36),就是無人可推諉的神蹟(記號),耶穌的工作在十字架和復活的偉大工作中達到頂峰。這些基督事件不僅僅指向耶穌的身份,而且指向天父。

然而,當耶穌指出各方面的見證如何指出祂自己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人繼續選擇「不信」。這是罪人的可悲!救主就在眼前,救恩卻失落了,人竟然不知道!

思想/祈禱

對於跟隨主耶穌的人,我們的生命有否成為見證,見證耶穌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兒子呢?倘若沒有,我們就是間接誤導與我們一起生活的他人選擇「不信」。請從家庭、學業/工作見證兩個角度,省察自己的生命,有甚麼地方我們需要被主耶穌更新改變?請思考、禱告。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
我們從前多麼無知,直到祢愛驅使我們看見生命的真相!懇求祢幫助我們生命改變,讓他人從我們身上看見祢活在我們生命裡面!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