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024年1月28日

約三16~21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淺釋

呂振中譯本以更貼近原文意思譯出第16節的第一句,亦概括了這段經文的主旨:「上帝這樣地愛世人」,這是說明神愛世人到一個怎麼樣的程度,是以行動去配合祂對人的愛,因著世人與神的關係被罪所破壞,而使人無法與神回復和好的關係,神竟然差遣自己獨生子主耶穌降世,並且為人贖罪而犧牲在十字架上,使世人得到救贖的機會。這經文道出了福音的主要內容,解釋了神救世的行動動機,純粹為了打開世人可以得救的門,就是讓人藉著信靠主耶穌基督,相信祂的教導而活,便可以離開罪的黑暗勢力,生命便不再被惡毒、仇怨、猜忌、惱怒、嫉妒、憎恨、恐懼、愁煩……所纏繞,有神同在,生命便活得精彩和豐盛。反之,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為生命之主的人,他們的生命只有朝向黑暗和滅亡的路,那是他們自己選擇的。

默想/祈禱

在我們的成長歷程中都有追求目標的經驗,請我們細心思想,在過去的日子裏,有多少次會因達到所追求的目標而有真正的滿足和快樂的呢?還是在一陣開心過後,便感到與原先預期的有所差距,只是認為有甚麼不足或遺憾,甚至會感到失落?在訂定及追求目標的過程中,有神的參與嗎?還是被心中的慾望無止境地所牽引或纏繞呢?請我們再次細讀經文,是帶給我們鼓勵還是要提醒我們要有所警惕呢?

禱文

主耶穌基督,今天我們願意回到祢的施恩座前,檢視自己的生命,倘若有甚麼幽暗而不敢讓祢光照亮的地方,求聖靈提醒我們,我們願一生跟隨祢,在祢的愛中而活,彰顯祢生命的光輝,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