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四21~25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
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24 又說:「你們所聽的要留心。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
25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淺釋
若將此經文抽離第四章的上下文,很容易令人聯想到〈馬太福音〉第五章15節的類似經文,16節更指明信徒是世上的光。然而,今天的經文是接著門徒對耶穌常用比喻說神國的奧祕而感到困惑,並夾在人聽道的比喻之中而記載的。故此,學者認為燈在這裏,是代表著主耶穌傳給門徒的真理。人既然曉得不應將燈臺藏起來,在比喻中的真理,對於不願真心聆聽的人,便會暫時隱藏起來,但最後它還是要向人啟示出來的。24節的重點則在於「你們所聽的要留心」,這是關注人聽真理或隱藏真理的比喻時的態度。「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並要多給你們。」意思是神必按願意接受真理的人所能承載的,就是明白和實踐的程度,讓他們領受,並且要多給他們。這是和應25節中的「因為有的,還要給他」,反之,對不願理解或遵行真理的人,就連他們以為已經掌握或擁有的「真理」也要奪去,終有一天他們因這自欺的行為而跌倒或崩潰。
禱文
聖靈啊,求祢繼續每時每刻以神的話語來提醒我們,也激勵我們努力去學習聖經,不斷更新對聖經的了解和認識,從中更得著聖靈的光照,讓我們曉得如何將當中的教訓應用在每天的生活之中,奉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