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林前十二21~26(和修版)- 2025年3月11日

林前十二21~26(和修版)

21 眼睛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22 不但如此,身上的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缺少的;
23 身上的肢體,我們認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我們不雅觀的,越發裝飾得雅觀。
24 我們雅觀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25 免得身體不協調,總要肢體彼此照顧。
26 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淺釋

「眼睛」和「頭」在當時象徵著社會上有地位、「有頭有面」的人;而「手」和「腳」則象徵勞動階層、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因此,在教會的處境中,「眼睛」和「頭」象徵群體中的領袖,而「手」和「腳」則象徵一些默默付出的肢體。保羅藉此教導教會的領袖不應自視高人一等,輕看其他肢體。經文以「人以為軟弱的」、「認為不體面的」、「不雅觀的」,表明這些只是人們主觀和表面的看法,並不代表這些肢體的價值和重要性較低。有些肢體甚至隱藏在衣服或皮肉之下的,不顯露於人前,卻對身體的運作起著關鍵的作用。保羅提醒,由於一些低調和不起眼的肢體容易被忽視,因此應特別肯定他們也是神所愛的,他們的生命也是有價值的。
這是基於所有肢體相連於一個身體的概念。例如當一個人踩到一根刺,腳掌上的劇痛會使整個身體都感到不適。由此可見,沒有任何肢體能對其他肢體的狀況置身事外。正面的事情也如此,若肢體能發揮其恩賜,整個群體及至每一個肢體也一同受益,因此都應該為此慶賀和感到喜悅,而不應互相嫉妒或爭競。

默想/祈禱

當世界鼓吹將自己的利益看為最大,基督徒卻實踐「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事,就是你的事」。讓我們為認識的肢體的需要祈禱,又求神幫助我們看見自己可以用行動關顧肢體的地方。

禱文

親愛的父神,感謝祢的大愛結連我們眾肢體的生命。祈求祢加添我們的愛心,不單顧自己的事,而是更多去顧別人的事。使用我們成為祢愛的管道,與身旁的肢體同行,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我們如此禱告,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