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
2「神有統治之權,威嚴可畏;他在高處施行和平。
3 他的軍隊豈能數算?他的光向誰不會升起呢(「他的光……升起呢」:七十士譯本是「他向誰不會埋伏呢」)?
4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
5 看哪,在神眼前,月亮無光,星宿也不皎潔,
6 更何況是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呢!
這是比勒達第三次發言,亦是最簡潔的一次,反映出約伯三友已沒甚麼話再說(但也有人認為伯廿六部分經文都是比勒達的發言)。由始至終,比勒達極力捍衛神的義,指出人的罪以及罪人的結局。儘管無辜受苦未必是約伯上一番言論的重點,比勒達還是期望約伯俯首認罪,不再在神面前大放厥詞。「在高處施行和平」可理解為「在神管治之處一切井然有序」,絕不會出亂子。對比勒達而言,神的義是肯定的(第 3 節),人普遍的不義也是肯定的(第 4 節)。故此,約伯不會是無辜的一位。
月亮和星宿是人在夜間所倚靠的光源,卻仍不可與神相比,更何況人不過如蟲如蛆?!將人比作蟲和蛆顯然是誇張手法,並不表示比勒達不認同人享有尊貴的本質,反而是強調人無論怎樣尊貴,也絕不可與神相提並論!比勒達無疑就是對約伯說:「住口吧!別要多說多錯了。」他的話也結束了三友的所有言論(瑣法並沒有第三次發言)。
約伯三友遠道而來,是好朋友的表現。但令他們不能認同的,是約伯那些顯得咄咄逼「神」的言論。當你掏出愛心與哀哭的人同哭,但原來對方有些表現令你「唔出聲唔得」!生命中哪些場景,你自覺贏了道理,效果卻適得其反呢?
親愛的天父:
我們太渺小,若非祢差遣聖靈親自帶領著教會前進,我們實在擔當不起在世上為基督的名作見證的神聖任務!我們衷心感謝祢,謙卑地仰賴聖靈的引領;也請賜給我們彼此聆聽的能力,使我們知道何時要堅持,何時要更新。
奉主耶穌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