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8日

福音書(一):太五13~16 週日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5: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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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根據馬太福音第四章,主耶穌在曠野禁食四十天,勝過魔鬼三次試探後,在加利利一帶的會堂傳講天國的福音和醫治人的病症,吸引了很多人來跟著祂。五1~2記述說:「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可見主耶穌的門徒是接下來第五至七章記載的主耶穌教導的主要對象。聖經稱這三章的教導為登山寶訓,教導內容不是一般的道德價值觀,而是對所有願意認真接受祂傳的天國福音的人的根本要求,即是如何作祂的門徒。
鹽和光是登山寶訓首兩個比喻。在古時,鹽的主要作用是調味和食物防腐。因為地理關係,猶太人用的鹽一般採自死海,從死海採得的「鹽」除了氯化鈉(食用的鹽),還有其它沒有鹹味的結晶體,所以鹹味是叫猶太人認出鹽的最重要特質,不鹹的結晶體當然會被丟棄。主耶穌以「世上的鹽」比喻祂的跟隨者,教導他們應活出作主門徒的應有特質,以信仰對世界發揮防腐的影響力。
在古時,油燈是人家中普遍的照明工具,斗是一種陶製量器(容量約9升)。燈點著了當然要放在燈台上,才可以發揮最大的照明作用,如果蓋於量器中,不但發揮不了照明的作用,而且更會因氧氣耗盡而熄滅。主耶穌以「世界的光」比喻祂的跟隨者,教導他們要在行為上映照祂的光輝。

反省: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基督徒必須緊持基督徒的特質,以信仰行為見證主耶穌的真實,否則便會因失效而被廢棄和滅亡。在主耶穌這兩個教導上,我們怎樣可以實踐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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