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那時,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
17 一個婦人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屋。她在屋子裏的時候,我生了一個孩子。
18 我生了以後第三天,這婦人也生了。我們是一起的,屋子裏除了我們二人之外,再沒有別人在屋子裏。
19 夜間,這婦人的兒子死了,因為她壓在她的兒子身上。
20 她半夜起來,趁你使女睡著的時候,從我旁邊把我兒子抱走,放在她懷裏,又把她死的兒子放在我懷裏。
21 清早,我起來要給我的兒子吃奶,看哪,他死了;早晨我仔細察看他,看哪,他不是我所生的兒子。」
22 另一個婦人說:「不!我的兒子是活的,你的兒子是死的。」但這一個說:「不!你的兒子是死的,我的兒子是活的。」她們就在王面前爭吵。
23 王說:「這婦人說:『這是我的兒子,他是活的,你的兒子是死的。』那婦人說:『不!你的兒子是死的,我的兒子是活的。』」
24 王就說:「給我拿刀來!」人就把刀拿到王面前來。
25 王說:「把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這婦人,一半給那婦人。」
26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兒子心急如焚,對王說:「求我主把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死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你們就劈了吧!」
27 王回應說:「把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死他,因為這婦人是他的母親。」
28 全以色列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王,因為他們看見他心中有神的智慧,能夠斷案。
這是一個所有人都沒有名字的故事,作者刻意隱藏了一切時間、人物、地點,讓人專注於故事的信息和功用。第16~18節先營造一個「沒有見證人」的案發現場,使斷案的人只能憑自己的判斷力。從第19節起,整個故事只圍繞著一個字:死;這是爭執的起因,那死了孩子的母親不願接受孩子被死奪去,因而調換了別人活的孩子。第19~21節一連三次提及死,第22節及第23節死與活的次序均是:活、死,死、活;死被放置在爭論的中央。所羅門的判斷力正顯明於他切中了問題的核心,事件的起因始於死,但死也可以是辨別真相的手段,因此他下令將活的孩子處死!從第26節起,活取代了死,成為敘事的焦點(3次):活孩子的母親的反應說明了孩子確實是她的,王也憑此揭露了事情的真相,下令將活孩子歸還給她。故事的信息就是百姓「看見王心中有神的智慧,能夠斷案」,故事的意義就在於解釋了何以所羅門在位的時候,能獲得百姓的「敬畏」,印證了他的確是神所揀選的用人。
慈悲的天父:
感謝祢賜下各樣恩賜、才幹、資源,使我們能在世有所作為。求祢也賜我們分辨的能力,使我們能成為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只會善用,不會誤用從祢而得的一切,讓別人因我們活好了自己而得益處。奉主耶穌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