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11日

靈閱:羅七15~25上 週五

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7: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
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7:22 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 神的律;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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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6節)的《和合本》翻譯較難理解,可參考《新譯本》的翻譯:「如果我所不願意的,我倒去作,我就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因保羅之前強調「律法是叫人死的」觀點,但在這裏卻補充說,若人明知是惡的東西也會不由自主地做,那保羅即使有著前述的觀點,但也「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律」(21節)意即是管轄著人的力量。保羅特意用「律」(law)這字來描述這種力量,因他之前一直在討論與摩西律法對當時信徒的生活的負面和正面的影響。而在這章的最後,保羅指出了惟有靠著主耶穌,人們才能脫離心中那常引領人們犯罪的力量(25節)。

反省:

保羅在這裏談及了信徒生命中的一個很真實的感受:信徒被罪轄制的痛苦很多時並不是由於我們在不知不覺間犯了罪,而是我們明知不應該的時候依然犯罪。保羅指出,惟有緊靠主耶穌,人才會有得勝罪的轄制的可能。弟兄姊妹,不知這對你帶來什麼提醒?請思想,你要怎樣做才算是更緊靠耶穌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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