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16日

詩篇:詩一一九105~112 週三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19:106 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
119:107 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
119:108 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
119:109 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
119:110 惡人為我設下網羅,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
119:111 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
119:112 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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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詩人在此表達出他在困苦中對神堅定的信心。詩人以神的話作為人生黑暗中的光;古時的道路是沒有照明設備的,晚上是漆黑一片,人需要拿燈來照明道路,但燈光不能照得很遠,大概只給人看見前面數公尺的路面,這就是「腳前的燈」的意思。故此,要緊的不是燈能照得多遠,而是人要向前行,腳前的燈必要為他開路,喻表神的引領和光照。此外,人也要決心地遵守神的話,詩人「起誓遵守」表達出他對遵守神話語的決心。另外,縱然詩人受苦,他想到的就是尋求神,而神必會照著自己的話應驗在祂子民的身上。不但如此,詩人在受苦中仍讚美神,因他所看見的不是困苦,而是神的大能,他不被眼前的環境打敗,卻以讚美來宣認神的主權。

反省:

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它引導我們走下一步。故此,讀經生活是重要的功課,讓我們持之以恆地實踐,並堅定地遵行神的道。另外,我們的口要說讚美神的話,宣認神的管治和主權。在讚美中,我們看見的不是眼前的困難,而是神的作為和榮耀。

代禱:《代禱的邀約》── 兒童及少年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