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18日

靈閱:羅八1~11 週五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8:2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8:4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8:9 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8: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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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第3節)的更準確理解應為「律法(因人的軟弱的影響)所做不到的,神做到了。」作者一方面欲指出並不是「律法」本身有問題,而是因著人的軟弱,而令其不能做到應能發揮的功用;而神卻透過「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使律法所要求的義,可以在我們這些不隨從肉體而隨從聖靈去行的人身上實現出來。」(3節下~4節,《新譯本》)「神的靈」、「基督的靈」、「叫基督…的靈」(第9,11節)基本上都可理解為「聖靈」。因成書時的教會對於聖靈的概念仍是模糊的,故常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聖靈」。
「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第11節)這句的意思若按文意,是指「神」。是神藉著住在信徒心裏的聖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反省:

因著人肉身軟弱的限制,使律法未能解決人有關於「罪」的問題。惟有藉著降生為人的主耶穌,我們始能突破罪和死對生命的轄制。因此,對於我們信徒來說,信仰絕非令生活更錦上添花的花邊事情,而是關乎我們的本性與命途之事。你對此可有深刻的認知和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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