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9月9日

默想書信:羅十三8~14 週二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3: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3: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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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保羅在上文討論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十三1~7),其中集中處理有關納稅的問題,因為當時羅馬社會正為到間接稅的問題有著激烈的討論,保羅勸導基督徒必須納稅給政府,不可欠下公共債務。然後,從公共的事務轉回到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保羅提到除了公共的債務外,還有愛的債務。愛的債務,永遠在信徒的身上,這種債務每天都要償付,又每天再欠賬。當信徒願意忠誠地償付這愛的債務,他們正是實現了律法的要求。因為律法的目標正是使人活出愛,當人願意愛別人時,自然不會做出律法所禁止的事情。信徒不需要如猶太人一樣為了自義而實踐律法,信徒實行律法的動機是愛,也是因為他們已披戴了主耶穌基督。

反省:

讓我們數算一下,我們欠下什麼愛的債務?你欠下的愛的債務,是愈來愈多還是愈來愈少呢?這樣的趨勢如何反映了我們的靈性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香港社會及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