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19日

舊約書卷選讀:士十九22~26 週五

19: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19: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
19: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
19: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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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那老人和利未人談笑甚歡,悲劇卻即將發生。「匪徒」直譯為「彼列的眾子」(參林後六15),指「沒有價值/不光彩的人」,他們向那老人提出極不道德的要求,是衝著那利未人而來的(注意:利未人具有代表以色列人侍奉神的神聖職分)。他們的要求在三方面有違以色列民的道德生活:他們不接待客旅、他們放縱婚姻以外的性關係、他們放縱同性的性關係。那老人直接指出他們的行是惡、是醜(第24節的敘述盡顯他們的兇暴),但他的反建議卻又反映出他認為他對那利未人的義務更勝他對其他人(包括他的女兒和那人的妾侍)。這其中涉及複雜的倫理道德問題[同性性行為、強姦、出賣、姦淫(那人是另一以色列同胞的妾)等],但作者只集中於靈性的層面,就是以色列人任意妄為(第24節),只做自己眼中看為好的事。

反省:

神的選民中竟有如此惡行:神聖的身分、神的吩咐和託付全被藐視,取而代之的是不道德和強暴的行為。這使我們發問:他們何以淪落至此?我們又真的比他們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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