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2月11日

舊約書卷選讀:傳五13~17 週五

5: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5:14 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裏也一無所有。
5: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5: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甚麼益處呢?
5: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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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大禍患」也就是「惡事」,傳道者看見生命的脆弱和不可掌握。而且,世人亦已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這或包括賠上健康(參五12)。就算他想為兒女積財,也可能敵不過外在的環境(或自己判斷錯誤),一瞬間財富便化為烏有。第15節乃是老生常談,但傳道者刻意強調人不能把物質的東西帶走(「手中不能帶去」的意思),而第16節的「也」強烈地表示「來」和「去」的景況絕對相同,就是甚麼都沒有,因而囤積財富便顯得毫無意義。第17節更平白地道出人為屯積財富付了甚麼代價,就是「終身在黑暗中吃喝」,這盡顯世人的悲慘,而這卻是以攫取和囤積財富為目標的人生之真相,「煩惱」是其必然產生的後果,甚至因而導致病痛和怨恨纏身。財富在生與死面前,顯得毫無分量(這就是所謂「為『風』勞碌」。

反省:

這可能是人人都聽過的道理,但問題是:你有沒有還為衣食憂慮呢?有沒有不甘心看見別人比你富足?為甚麼自己仍不能為更有價值的東西而善用光陰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