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7日

新年感恩期的默想:撒上二十四4~13 週二
24:4 跟隨的人對大衛說:「耶和華曾應許你說:『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裏,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時候到了!」大衛就起來,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
24:5 隨後大衛心中自責,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
24:6 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24:7 大衛用這話攔住跟隨他的人,不容他們起來害掃羅。掃羅起來,從洞裏出去行路。
24:8 隨後大衛也起來,從洞裏出去,呼叫掃羅說:「我主,我王!」掃羅回頭觀看,大衛就屈身、臉伏於地下拜。
24:9 大衛對掃羅說:「你為何聽信人的讒言,說大衛想要害你呢?
24:10 今日你親眼看見在洞中,耶和華將你交在我手裏;有人叫我殺你,我卻愛惜你,說:『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
24:11 我父啊,看看你外袍的衣襟在我手中。我割下你的衣襟,沒有殺你;你由此可以知道我沒有惡意叛逆你。你雖然獵取我的命,我卻沒有得罪你。
24:12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是非,在你身上為我伸冤,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
24:13 古人有句俗語說:『惡事出於惡人。』我卻不親手加害於你。
淺釋:

從來求於君者以「仁」,求於臣者以「忠」,但在掃羅與大衛的君臣故事中,在君不仁的情況下,大衛仍以「忠」來待掃羅。若大衛單看掃羅的「惡」來回應這種君臣關係,應就如第4節所言殺害掃羅就是了;惟大衛不伸手行惡的原因乃在於他看到「君臣」關係背後主宰的耶和華,於短短10節的經文中,大衛3次以「耶和華的受膏者」(參第6,10節)向自己、別人和敵人宣明對神掌管的順服,因大衛看神是最終的審判者,也就將伸冤的權柄交回神的手中(參12節),「伸冤」一詞按原文字義可解作「報復」。於第4節,「大衛的人」可看為坊間的一些紛擾的聲音和價值,如:以惡報惡、你不仁,我不義等的看法。但最終大衛在順服神的權柄下,將主權交回神手中,也就成為沒有「惡意」的人(參第11節),「惡意」原文為邪惡。大衛亦復在13節中,以古語來回應坊間的價值觀,就是『惡事出於惡人』,以表明自己行在神裡,必不會行出惡事。

反省:

從大衛對掃羅的忠心的表現來衡量我們的信仰,我們是否願意完全降服在神的掌管下,將「伸冤」的主權交回神的手中,堅持以善勝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