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8日

新年感恩期的默想:申二十七16 週三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淺釋:

「輕慢」在希伯來文中有「不尊重」及「使之受辱/名聲受損」之意。「輕慢父母」一方面是指不尊敬父母、直接侮辱父母,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個人的行為間接使父母受辱、有辱父母的名聲。「輕慢父母」乃是「孝敬父母」的相反,是直接的違背了上帝的誡命,必當受咒詛。在出埃及記二十一17也提到咒罵父母的當治死罪;而申命記二十一18~21亦規定不聽從父母的忤逆子,要受到城中議會的審判和用石頭打死。可見《聖經》對孝道是相當重視,不孝是嚴重的罪。而且「孝」不只是盡上供養的責任,更是聽從、尊敬,不咒罵,行為不有辱父母的名聲,使他們得到尊榮。

反省:

在現代社會的處境,有什麼情況會使父母受辱?我們如何可以避免?我們可以怎樣更好地向父母表達尊重,使他們得到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