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11日

福音書:太五27~30 週日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淺釋:
「淫」就是「過度」的意思,耶穌在此針對的不是異性與生俱來的互相吸引;「看見」亦不是「偶然一瞥」,而是「貪婪地定睛而視」,繼而發展出邪情私慾。罪並不存在於第一個影像,但那第一影像卻可能煽動欲望;這是一個醞釀罪惡的過程,「偶然一瞥」與「貪婪地定睛而視」是兩碼子的事。耶穌要對付的不是作為果子的「犯姦淫」,而是作為種子的「動淫念」。耶穌的教導直指問題的核心、人性的弱點,並邀請人藉著福音的大能,將本性扭轉過來。此外,在猶太教的拉比中,將「動淫念」等同於「犯姦淫」的人,在耶穌之前已不乏人,但卻無人曾像耶穌在第29~30節裏那樣嚴厲地發出警告。第29~30節是象徵語言,人的欲望並非存在於某個肢體中,棄掉那個肢體,其實不能斷絕欲望。杜絕欲望,亦不是耶穌的意思。耶穌先談到眼,再談到手,這反映出犯罪的過程;心思產生眼光,眼光引致行為。眼睛本來的用途是讓人看見,使人免於跌倒;若然眼睛不能發揮功用,反而令人跌倒,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棄絕它。同理,手能做的工本來多,但若然手令人跌倒,亦只能予以棄絕。我們若不肯如此,堅決地棄絕使我們跌倒的,到頭來我們便會被棄絕。因小失大,是那些不斷然拒絕小罪的人的共有經驗。
反省:
罪無時無刻蠢蠢欲動,要叫我們死。憑規條、憑個人意志,皆不是出路,因為規條和意志不能救人免於死亡。投靠勝過死亡的主耶穌,就是出路,而主耶穌所教導的,是不靠己力,要依靠從天父而來的幫助。弟兄姊妹,讓我們祈求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幫助我們,並激發我們改變和成長的決心。

代禱:天國拓展
  1. 請懇切為神的國度拓展禱告。不論在國際社會或香港,基督徒面對社會公義、倫理、人權等問題可謂層出不窮。願地上的教會都能順從聖靈的引導、忠於聖經真理,教導信徒懂得以屬靈的態度和言行面對當下的生活處境,並作出合乎真理要求的回應,以致無論身處何境況,都能展現出信靠基督而來的真正平安與豐盛的生命,為基督的名在這世代作美好的見證,發揮因信仰而來的人格力量,延續福音運動,感染身邊的人走近神,使天國能在地上不斷扣展,榮耀神的名。
  2. 請為到出席第廿八屆國際五旬節聖潔會會員大會的香港五旬節聖潔會的牧者代表團代禱。各代表將會在大會期間(7月25至28日)參與投票,選出新一屆國際五旬節聖潔會四大領袖,也會藉此難得的機會認識世界各地的五旬節聖潔會的領袖及事工。求神透過是次大會開濶代表們的屬靈視野、促進各人與總會眾肢體的屬靈情誼,為未來在福音事工上的合作奠定更堅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