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9月13日, 2018

新約經卷:雅二14~26   週四
雅二14~26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2: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2:19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淺釋

「行為」是信心的表現,即行為是反映其與神的關係及信仰的深度,也是指具體地對他人生活的關顧行動。因此,基督徒必須有外在的行為來反映其內在的信,而真正的信定必流露於行為的表現,行為是有力地把內在的信展現出來。
亞伯拉罕的信就是「有行為的信心」的典範,其信表達出其對神的信靠和信任,以致把兒子成為祭物獻上。妓女喇合憑著對神的信心冒險對探子作出保護,她保護由約書亞打發到耶利哥的兩個探子,並指示探子平安回去;探子承諾以懸掛紅繩做為記號,成為了後來她和全家得救的明證(書二1~24);可見,她同樣是以行動顯明她對神的信心。
最後,作者以「身體」和「靈魂」來說明「信心」和「行為」的關係,以教導基督徒必須活出有行為的信來,行為的信才是真實地反映內在真實的信。徒有虛名的信,不單沒有信仰見證,甚至會絆倒人。

反省

在我身處的環境,我怎樣以行為顯示我是真基督徒,而不只是頭腦的信而是有行為的信呢?

代禱:青年及長者團契
  1. 踏入十月,又是思考和計劃明年事奉的時候。請為小組祈禱,求上主保守小組組長,讓他們能為明年的事奉及早作出計劃,積極思考繼續承擔組長之職,並能夠長遠地為未來的組長人選作出準備,栽培更多組員與自己同工;求上主激發眾組員與組長一同事奉、一同承擔的心志,為有一天可以擔任組長而準備自己。
  2. 9月有長者的洗禮,求神保守是次洗禮的長者,讓他們懂得持續追求屬靈生命的成長,切實履行作為神家一份子的身分和職責;求神保守仍未受洗的長者肢體,引領他們懂得為有朝一日能進入洗禮池,與主立生命之約而積極追求屬靈生命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