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25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純粹好奇,《馬太福音》記載耶穌降生事蹟有咩獨特之處?」
「經文指出『約瑟是個義人』,係咪他『天生』就係『義人』?甘他聽從主使者的吩咐,都好自然姐!」
《馬太福音》及《路加福音》都記載了主耶穌降生的事蹟,《路加福音》是以馬利亞的角度去描述,而《馬太福音》則以家譜指出耶穌乃是基督,是大衛的子孫,並以約瑟的角度去描述主耶穌降生的事蹟。
約瑟是個「義人」,是指他行事為人在神眼中是正的。「義人」不是先天遺傳的,而是人在抉擇上呈現出來,從動機到目標,從思想到行為,都蒙神所喜悅。在馬利亞未婚懷孕事件上,約瑟是個「義人」便顯明了。原來在當時社會,訂婚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所以解除婚約需要有合法的離婚程序。約瑟顧念馬利亞的處境,一個離婚的婦人會在社會上被嫌棄及染上污名,而未婚懷孕更會視為犯上姦淫或通姦罪。約瑟不想讓馬利亞在社會上得蒙羞辱及審判。於是,他選擇放棄了公開這個狀況,放棄了藉著公審及大眾去印證自己的清白。他的抉擇沒有受限於定奪是非、對錯、善惡,他選擇一種更合乎律法精神──愛神愛人──的安排:「暗暗地把她休了」。「暗暗地」就是計劃庭外和解,以避免因通姦而受到公開指責,而程序上,他將在兩個證人面前尋求私下離婚,而不是公開離婚及指控,避免為馬利亞帶來恥辱。
天使夢中向約瑟顯現,就是神直接介入約瑟的生命,幫助他面對這個難以理解的婚姻殘局。在一切人看來沒有出路的殘局中,「神與人同在」的應許與實現,率先臨到約瑟這個「義人」。天使命令約瑟「不要怕!」,並解釋耶穌基督正是「神與人同在」的應許落實,彷彿呼應著,神命令約書亞「不要怕!」(按七十士譯本《約書亞記》1:9,「不要怕!」也是同一個希臘文),神要與投靠祂的人「同在」前行,跨越人生的高低起跌,直至應許完滿。
夢醒來後,約瑟毫無疑惑,立刻就遵著主使者的命令而抉擇及行動。從不願羞辱馬利亞到遵行神使者的吩咐,約瑟既活出律法精神中的愛,也活出對神的信,充分凸顯他是那願意配合神的計劃,與神同工的「義人」。
如果說,當天神與約瑟同在,邀請他同工於救恩計劃,讓耶穌基督順利出生;那麼,現在神一直與我們同在,邀請我們同工於救恩計劃,迎接耶穌基督的再臨。請祈禱,求神幫助你留意身邊親友及肢體的需要,更是你「不要怕」及剛強壯膽,憑著信將基督的愛成為愛的行動,跟他們分享神的救恩及豐盛。
慈愛的天父,
感謝祢不嫌棄人的軟弱,祢更眷顧我們每一個,看我們每一個為寶貴。每次遇上麻煩的人與事,我們總喜歡逃避或埋怨,甚至跟身邊的人「放負」。感謝祢藉著約瑟提醒我們,我們需要迎難而上,越難越愛,把握著祢同在的應許,放膽去做討祢喜悅的事情,使身邊的人同得救恩的福氣與生命的豐盛。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