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 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50:2 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50:3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他面前吞滅;有暴風在他四圍大颳。
50:4 他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他的民,
50:5 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裏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50:6 諸天必表明他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
50:7 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50:8 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50:22 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50:23 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此詩開首用了三個對神的稱謂,中文和合本譯作:大能者、神、耶和華。這包含富有能力和一切可能性的帶領者;創造及統管宇宙萬物的至高者;以色列所敬拜的神。神要審判與神有生命之約的以色列民,呼召「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的萬民為祂作見証。神臨在錫安的寶座中,滿有榮光,也滿有權能,要向叛逆的「子民」,就是以色列民,按公義施行審判。神責備以色列民只曉得按著習慣獻燔祭,卻沒有帶著一顆感恩的心,為自己有幸成為神的子民而心存感激,更沒有遵從神為他們所定的律例典章。更甚的,他們竟心存詭詐,極盡行毀謗、讒害人之事。神是萬有的創造者,人所獻的祭物原是屬於神的,神根本不需要;神所要的,是人能夠以一顆感謝的心作為祭禮,並實踐在獻祭時的所許下的諾言,在日常生活中守約和行公義。以色列民若不反省自己的心思和行為,及早認罪悔改,將要在審判中被「撕碎」,無處求援!
事奉或捐獻是表達我們對神恩惠的回應,但是,人不能視之為補償,否則這些變相成為中世紀教會黑暗時期的「贖罪券」!雖然神是滿有豐盛的慈愛,願意赦免人的罪孽和過犯,卻不以有罪為無罪(民十四18)!所以,讓我們反思自己的心思和行為,真誠地向神承認自己的過犯,作悔罪、離罪的行動,以免神的審判臨到,就後悔莫及!
親愛的主聖靈,求祢光照我們,讓我們看見自己真正的面目以及靈性的光境,自己的事奉和捐獻,是否出自感恩的心,還是另有動機呢?若有令神不悅的地方,求神赦免並賜我們悔改的決心,叫我們作出相應的離罪行動,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