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一24~26(和修版)
11:24 「污靈離了人身,走遍無水之地尋找安歇之處,卻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到我原來的屋裏去。』
11:25 他到了,看見裏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11:26 就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靈來,都進去住在那裏。那人後來的景況比先前更壞了。」
淺釋
污靈以人的身體為牠安歇之所,「無水之地」指沒有生命氣息的地方,寓意靈性枯乾、生命敗壞的人,就是被污靈掌控的一群人。耶穌曾以權柄趕出啞巴身上的鬼,宣稱神國已臨到(參14-20節)。由此可知,凡屬於神國的人,污靈就無法附在他身上。24節說到污靈離開了人的身體,找不到替代的對象而回到原來的身體。這熟悉的「屋」經已「打掃乾淨、修飾好了」,意思是此人的身體已復元,神智已清醒,但污靈竟然可以帶七個比牠更惡的污靈前來,附上這人身上,可見這人雖然得著救恩,但他不願意行神的道,生命未讓神掌權,心性品格仍然是從前的老模樣,以致給污靈留地步,終致於不能擺脫罪惡的權勢而受到更大的捆綁。耶穌這個比喻提醒我們要真誠悔改,全然歸向神,與神站在同一陣綫,不可為那惡者留地步,否則只會更深地陷溺在罪惡之中,無法自拔。
默想/祈禱
我們生命中有甚麼陋習和邪念仍然不能除掉?是甚麼原因我們沒有讓神掌權?耶穌這個比喻給我們甚麼提醒?請安靜片刻,檢視自己的生命狀態,然後向神禱告。
禱文
親愛的主耶穌基督,祢是萬有主宰,是我們生命之主。我們感謝讚美祢!我們曾經悔改,承諾將自己的壞習慣和情慾降服在祢的主權之下,全然讓祢掌管我們的生命。然而,我們心靈願意,肉體卻仍然軟弱,屢次被罪轄制。上主啊,求祢垂憐!我們願意將生命主權交出,求祢賜我們勝過誘惑試探的能力,單單以祢為念,活出罪得釋放的真正生命。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