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賽七10~16 週一
7:10 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
7:11 「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
7:12 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
7:13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 神厭煩嗎?
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7:15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
7:16 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淺釋:
以賽亞書七章十四節常被認為是指向耶穌基督出生的經文。「以馬內利」原意是上帝與人同在,即約翰福音所說的: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人中間。(參約一14上)經文的處境是在主前八世紀,當時耶路撒冷正遭受北面的亞蘭國與以色列國的圍攻,他們強逼南國猶大王亞哈斯加盟,否則便攻打猶大,另設一傀儡王。但亞哈斯居然意圖求助於正威脅亞蘭國及北國以色列的亞述國。在這情況下,耶和華便差派先知以賽亞去勸告亞哈斯王。雖然亞哈斯王表示並不求兆頭,然而耶和華卻要主動給他,告訴他應怎樣做,用以增加亞哈斯的信心。(「兆頭」或「記號」是用作一切上帝能力的證據, 如彩虹(創九12,17),以及埃及的災禍(出七3;民十四22)等。)在這裡,兆頭就是童女懷孕生子,即「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反省:
「以馬內利」是上主對我們的應許,代表着上主主動介入歷史當中,與我們一起經歷人生的種種際遇。請安靜省察,看上主在何
事上進入你的生命,掌管你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