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為何文士和法利賽人不是教導律法的人嗎?怎麼跑去做「執法人員」?
為何只抓拿淫婦,姦夫呢?
文士和法利賽人喜歡民事案件「私了」算數?
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設的陷阱是甚麼?
耶穌為何這樣應對文士和法利賽人?背後有甚麼意義?
耶穌為何不定人罪?
主耶穌於清早從橄欖山下來進到聖殿裡,向人講解天國的道理,吸引了不少百姓,約翰刻意描述主耶穌「就坐下,教訓他們」,顯示出主耶穌有找個地方意安定下來,令自己可專心教訓人。可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們並沒有考慮到主耶穌在做什麼,突然帶了一位「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來,並且著令婦人站在群眾當中,即是不單要打斷主耶穌的講論活動,更要將處理婦人的事情成為主耶穌當前的焦點。其實,處理那婦人的審訊事情,理當在猶太公會或羅馬官府的法院裡,而包括法利賽人的文士們竟拿這事情來到主耶穌面前處理,即使沒有什麼解說,這行動明顯是像耶穌「挑機」。
當你仔細閱讀這段經文,你一定發現更多的疑點!教導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搖身一變,成為了「執法人員」!遵守及守護猶太民事法庭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竟然推崇姦淫案件「私了」就算!為何沒有將姦夫一併捉拿來審判呢?律法訂明是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的(利20:10; 申22:22),那婦人恐怕是為設此陷阱的首位受害者?繼續盤點下去,我們一定會更疑惑:這批宗教領袖沒事幹嗎?怎麼跑來針對耶穌,定意要抓拿祂?
你會好奇: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設的陷阱是甚麼?其實,上述疑點及疑惑,連我們想得到,耶穌怎會不清楚呢?這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設了這樣的陷阱:如果耶穌贊同律法用刑,這與祂一向願與稅吏和罪人為友的作風相違,祂的追隨者更會因質疑祂以往接納罪人悔改的態度而背棄祂, 最重要的是祂可能因此被羅馬官員以煽動殺人而入罪 ;反之,祂若反對行刑,祂便會被指控公然違反律法,猶太公會亦可將祂作出拘控。
耶穌為何這樣應對來者不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主耶穌的反應是出奇地的特別:沒有回應,祇是彎著腰在「用指頭在地上畫字」,沒有理會文士和法利賽人。耶穌「用指頭在地上畫字」有學者認為,這是對應著西乃山神用指頭將十誡刻在石版上,暗示祂正在宣示其神聖的權威 (參出 32:16) 。也許,主耶穌是刻意為在場指控的人騰出一些安靜下來空間,好讓他們可以看清楚自己正在做的是什麼的事情!
主耶穌的提問,再次令眾人感到意外,祂將「婦人應否受刑?」這問題轉移到「誰人有資格去帶頭施以極刑?」上,而「誰是沒有罪」成為這資格要求!釐清「執法者的資格」,變相就是禠奪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執法資格,因為按主耶穌所要求的,在場中人祇有主耶穌自己才完全符合條件去執法。結果,「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表示這些包括文士和法利賽人等指控者,以不動聲色地溜走,由老到少,表示代表著老練的文士們和成年的指控者先行離開,剩下見識淺薄的年輕的指控者,他們也許察覺來勢兇兇的帶領者也失了踪,自然也隨之離開。
婦人畢竟是剛剛從死亡邊緣走過,仍站在公開的刑場中,等候主耶穌的發落,顯示出她自知罪孽深重而未有脫罪, 主耶穌就是給予這婦人寬恕的恩典,一句「我也不定你的罪」,這話既是神對人慈愛的核心,亦同時是蒙恩的人的盼望和救恩所在。
親愛的主耶穌,
只有我們坦然面對祢,我們的生命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與釋放,因為祢是生命的主,唯有祢可以洗脫我們的身上的罪污。求祢幫助我們接受「誰先拿石頭」的教訓,既不要成為那些喜歡指出別人的錯處的人,也不要逃避彼此教導及守望群體的責任,卻只渴求我們弟兄姊妹一起來到祢的面前時刻警醒,懇求祢光照我們內心幽暗之處,並立志離罪不再犯!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