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以為常」還是「不以為然」?
撰寫:林藝環牧師(永光區會)
12 耶穌進了聖殿,趕出聖殿裏所有在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要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14 在聖殿裏有盲人和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15 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聖殿裏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之子!」就很生氣,
16 對他說:「這些人所喊的,你聽到了嗎?」耶穌對他們說:「聽到了。經上說:『你藉孩童和吃奶的口發出完全的讚美』,你們沒有念過嗎?」
17 於是他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裏過夜。
馬太用這短短六節經文,記載了三件互為緊扣的事件,簡單地鋪排了耶穌闖進了宗教領袖的基地──聖殿,並作出抗議的行為,彷彿表示耶穌要作出「埋身」的宣戰,耶穌直接指出宗教領袖們利慾薰心,將原本是方便外地朝聖者兌換聖殿銀幣及購買祭品的外邦人院,變成為他們謀取暴利的賊窩,隨意操縱價格,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宗教生意」,祭司長、聖職人員及其家屬,都靠這買賣活動取利。耶穌試圖撥亂反正,進行清理聖殿的示威行動,不但直接衝擊這腐敗的制度,更應驗了先知關於彌賽亞預言( 賽五六7、亞十四21)。及後,耶穌隨即醫治盲人和瘸子,盡顯祂的憐憫心懷。然而,耶穌所行的兩件事,發生在神與人同在的聖殿中,正好回應了先知彌迦所言──神向人所要的是甚麼呢?豈非是「行公義、好憐憫」(參彌六8)嗎?最後一件事,是小孩子在聖殿發出讚頌耶穌的呼喊,直接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為何經文強調「小孩子」呢?「小孩子」代表那些擁有純真的心和認同耶穌行徑的人,他們洞悉了耶穌的身分,而作出自然的反應。耶穌以詩八2 來諷刺祭司和文士,他們已失去了小孩子的屬靈觸覺,只有行禮如儀的宗教儀式,未能活出真正的靈性生命!
神要求祂的子民在世「行公義、好憐憫」,在正常生活中,我們如何實踐出來呢?在我們的腦海中,可有浮現甚麼正面或負面的例子呢?
聖殿中買賣的腐朽情況,乃是當時以色列人「習以為常」的事情,耶穌卻不以為然。在我們的生活中,又可有同樣已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在主耶穌基督眼中卻實在「不以為然」的呢?
我自年青時,對海外短宣活動的觀感是頗為負面的,也許自己年少時經常去野外露營,上山下海的苦頭吃得不少,而當時的短宣宣傳常強調「吃苦」的經驗,加上大多數活動都是「搶」了當地教會可做的佈道工作,大有「做show」的意味。事實上,若由當地教會做街佈或佈道會,不單不用傳譯,當地信徒又了解自己本地的文化傳統,效果必然更佳!但當我開始負責拓展泰北地區的福音工作,卻留意到有不少頗具規模及設施完備的教會,尤其是座落在泰北巿區的教會,大多教會的人數都是寥寥可數!
也許泰北這地區,在海外基督徒眼裏充斥著難民和貧窮無依的孩童,他們的生活和福音需要,激發了弟兄姊妹憐恤的心,捐款便接踵而來,以致這些「習以為常」地靠接受捐款維生的教會,漸漸失去發展的動力,只是每年有數月忙於「接待」短宣隊伍,讓他們舉辦一些慈惠及佈道工作,甚至向其他教會借會友來充撐聚會場面,要給來賓感覺良好!這種門面功夫,對於一直不思進取的受助教會及機構而言,已成了「習以為常」的工作,我對此實在「不以為然」,矢志要抗衡此等濫用他人「憐恤」之心的情況,決意維護教會的「公義」。雖然深知憑一己之力,未必能扭轉當地的陋習,但我只希望能在當地建立一隊真正實行「行公義、好憐恤」的團隊,結連當地做實事的教會和機構,共同推動建立正確的宣教文化及傳統,其中包括差出我們的短宣隊去負責一些當地教會未有能力去做的事工,如教授當地同工運用桌遊、家居/汽車維修技能、推拿/拉筋/蒸油或福音魔術等去開拓福音平台,又在聖誕節期間,進入公立學校作佈道活動等。另一方面,又委派我們的宣教士去核實有哪些教會或機構值得支持,探討彼此合作的可行性。事實上,泰北仍有不少本土的傳道人仍是以一顆真誠和委身的心志去服事神的,只是作為海外的宣教者,必須有足夠的智慧去辨別而已。
主聖靈,祈求祢開啟及加力給我們,勇於以「不以為然」的行動,去回應「習以為常」的事情。求祢加添我們能力去推動或改變,即使要跳出自己的「安舒區」,亦要努力去按主耶穌基督的教導而行。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