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書卷選讀:士十九1~9 週四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19: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19: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裏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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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作者一再強調以色列中沒有王,這除了是政治現實,更說明以色列人沒有以他們的神為王,以致信仰和道德生活不斷走向迦南化。這利未人的故事與前文米迦的故事多有相似之處(請自行比較),而利未人本來是代表十二支派服侍神的人,他們的靈性光景正代表以色列整體的靈性光景。有解經家認為原文可能有手文之誤,「妾行淫離開丈夫」一語應為「妾與丈夫吵架,離開丈夫」,這理解較切合故事的情節,能解釋為何那利未人前往岳父家找自己的妾,而岳父和妾也欣然接待他。故事發展到第4節,使人期待圓滿的結局,就是那妾隨丈夫回家,但第5~9節卻節外生枝。岳父的盛情拖延了利未人與妾回家的日子,到第四天利未人的耐性用盡了,即使天色將晚也堅持離開。雖然未知後事如何,但讀者隱約可見不尋常的事即將發生。
反省:
作者沒有對那利未人、他的妾和岳父多作道德判斷,而岳父的行為更可理解為熱情款待的典範(參創十八亞伯拉罕的故事),但神在哪裏呢?以色列人沒有王,我們生命之中又有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