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8月 15日

默想路得記:得三6~13 週四

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3: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淺釋:

路得照著拿俄米的計劃而行,而被波阿斯發現後,路得自稱為「婢女」,也一再顯明她在整個故事中的角色。三9的「衣襟」就是二12的「翅膀」,波阿斯對路得的祝福,現在要由他自己來成就。從波阿斯對路得的稱呼(女兒)及他的話可知,波阿斯絕對樂意履行律法所賦予的責任,但兩人的年紀確有差距,而說「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則排除了一些人對路得的行為有違道德的指控,而「賢德」一字與二1的「財」在原文裏為同一字,也暗示兩人甚為匹配。然而,事情卻超出拿俄米的計算,因為波阿斯知道有一位比他更近的親屬。除非這位親屬不願履行律法的責任,否則波阿斯也不能違反律法的規定。但波阿斯除了保護路得至天亮,也承諾作出最敏捷的回應,「明早」便把事情弄清楚。

反省:

拿俄米的百密一疏,除增加了曲折的情節,還有何更深遠的意義?波阿斯在二12對路得的祝福如今要由他自己實現,這又有何信仰的含意?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