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18日, 2021

舊約書卷選讀:伯十三18~22(和修版) 週五

伯十三18~22(和修版)

13:18 看哪,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
13:19 還有誰要和我爭辯,我現在就緘默不言,氣絕而死。
13:20 惟有兩件事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
13:21 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威嚴恐嚇我。
13:22 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

淺釋

從第18節起,約伯記的劇情揭開了新一頁。約伯已預備好(「陳明」的意思)在法庭上與神對質,而且深信最終他會獲判無罪,證實為無辜。第19節意思較含糊。第一個可能性是:第19節上的反詰指出:「無人可和我爭辯,就連神都不可以!」而第19節下則指出另一個事實:與神爭辯是極端危險的;倘若神真要對抗約伯,約伯便必死無疑。第二個可能性是:第19節上是神說的;神若這樣說,意即祂拒絕聆聽,約伯便無從爭辯,立時斃命。在開庭之前,約伯向神提出兩項要求(第21節):一、停止肆意攻擊約伯,所提的是約伯身心所承受的災害,好讓他有氣力陳述自己的案情;二、當神要出庭的時候,神必須收起祂的威榮,免得祂的威榮驚擾了約伯。這不是說神刻意恫嚇約伯,而是約伯對神的本質的認識。除非神應允這兩個條件,否則那場訴訟便缺少了公正、公平的環境。相反,這兩個條件若成立,則由誰先發言都不是問題。

默想/祈禱

希伯來民族對神的揀選深信不疑,敢於如此與神對話的其實並不乏人,亞伯拉罕和摩西都是例子。你對神有何想象?那想象平衡了「神是配受敬畏的」和「神是與人相近的」兩個對立的真相嗎?

禱文

慈悲的父神,感謝祢向我們啟示自己,使我們既認識祢的超越性,同時亦認識祢的內蘊性。祢既不會一味高高在上地俯瞰我們,以祢的威榮恫嚇我們,但亦不容許我們以為在祢和我們之間沒有分別,沒有界線。求聖靈引領我們,在人生的大小事情上,不會不敬畏神,也不會不敢親近神,使我們經歷與神之間最健康和最能造就生命的關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