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9月12日

默想路得記:得四7~12 週四

4:7 從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奪甚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這人就脫鞋給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
4:8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4: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
4:10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
4:11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見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
4:12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淺釋:

第7節澄清了這事件的性質,它不是一宗關乎遵行律法與否的法律訴訟,而是按照律法的規定而進行的交易。那人主動按以色列人的習俗脫下鞋子給波阿斯為憑據,表示從今以後波阿斯可以合法地踏足於以利米勒的那塊地,而在城門口的眾長老也發揮見證人的作用,確立波阿斯在眾人面前所說的話。那塊地雖在以利米勒的名下,但由於以利米勒的家族之中只餘下路得一人可以為他們留後,波阿斯順理成章地要娶路得為妻。波阿斯亦再次清楚地表明路得的身分–摩押女子,而在長老的祝福中,這位在摩押地也沒有育養兒女的女子,將要如也曾不育的拉結,以及她姊妹利亞,成為眾子之母。長老還提到她瑪,因她瑪曾憑信而躋身於族母之列,這也是神對路得的信的肯定。

反省:

整個波阿斯正直地遵行律法的要求,以及一個摩押女子即將進身以色列族母之列,對你忠誠地奉行聖經的教導,以及憑信心選擇世人看為吃虧甚至愚笨的行事方式,可有什麼鼓舞作用嗎?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