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2月3日, 2021

舊約書卷選讀:伯二十12~23 週五

伯二十12~23

20:12 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20:13 愛戀不捨,含在口中 ;
20:14 他的食物在肚裏卻要化為酸,在他裏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20:15 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20:16 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20:17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20:18 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20:19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
20:20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20:21 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20:22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20:23 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淺釋

12~23節是一個主要以食物作比喻的段落。對於約伯的申訴和期望得到聆聽、明白與安慰的呼喊,瑣法繼續封閉地以當時文化對神的理解,單一地從賞善罰惡的角度,以惡人的結局來比喻 約伯的遭遇,用以凌駕、壓制約伯的呼喊。12~14節是這個段落的中心思想:惡人因行惡而快樂(以惡為甘甜,愛戀不捨),然而他們雖把自己的惡行隱藏(藏在舌頭底下)和加以保護(含在口中),使惡行無人知曉,但終會對自己造成如虺蛇毒液所帶來的致命打擊。言下之意:約伯雖能把自己的惡隱藏,但當下的苦難卻是他咎由自取的結果。15~23節分別以神開始和結束,說的是神對惡人的審判,罪狀是「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貪而無厭」。瑣法雖認定約伯犯了罪,但苦無確實證據,便以比喻的方式,論斷約伯之所以遭逢苦難,是因為犯罪,被神審判。

默想/祈禱

瑣法封閉地自以為對神有全面的認識,便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仍推論出約伯的罪名。有些時候,對神自以為是的理解,不但能消滅人憐憫的心腸和與人同行的心懷,而且使人成為二次傷害的兇手。我們甚樣才能避免自以為是地理解神呢?

禱文

慈悲的天父,感謝祢的恩慈與寬容,不計較人的罪,讓每一個人都可以藉著相信祢差派到世間成就救恩的生命之主——耶穌基督,扭轉被罪奴役,被死亡拘禁的命運。主耶穌在十字架的捨身救贖,顯明了愛與憐憫的道理。天父,求祢幫助我們對祢的道常抱開放求知和謙卑受教之心,又求祢幫助我們以蒙恩者的心懷,對有需要的人關懷與同行。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