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約伯回答說:
23:2 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23:3 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裏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
23:4 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23:5 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
23:6 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
23:7 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哀告」原文是指因內心苦痛而發出的呼喊與申訴。「悖逆」原文意思是反抗、叛逆、挑釁,希伯來語發音近似「痛苦」,這兩個詞是以色列傳統的相關語。「我的責罰」原文直譯是「我的手」,在這裡暗喻對自己的抑制與約束。「唉哼」意思是呻吟。約伯告訴三友:他的哀告雖看似是對神的反抗與挑釁,但實際是痛苦的呼喊與申訴,對於苦難造成的毀壞與傷害,他已經用更沉重的力氣抑制自己的呻吟(2節),言下之意是他的「哀告」不是為了發洩情緒的怨言,而是對冤情的申訴。約伯渴望能夠與神面對面訴訟(3節),因為他相信公正和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詩89:14),神必會讓他詳細陳明申訴的理據(4節),並作出讓他能夠清楚明白的回應(5節);神決不會無視他的理據,更不會強詞奪理。(6節)。約伯告訴三友,每一個行為正直的人都可以在神的審判台前據理力爭,一旦神聽到他申訴的理據,便會給他無罪釋放的宣判。
約伯對神公正與公義的堅信,可說是人對神信心的極致榜樣,今天不少信徒卻是另走極端,濫用神的慈愛,漠視神的公正與公義。你接近那一個多一點呢?為甚麼呢?
慈愛的天父,祢是公義的主,祢必施行公義,讓含冤受屈者得到申訴,使行惡不義者得到審判。天父,若我們心萌惡念,蠢蠢欲試罪中之樂的時候,求祢多給我們警告與提醒,使我們不致逾越罪之界線;若我們遭遇人生低谷,求祢保守我們對祢的信心,賜我們等候祢的耐性,加添我們堅守信徒身分的心力。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