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31:2 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
31:3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31: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經文是約伯對自己清白無辜誓言的第一個段落,由四個反問句組成。第一節原文語法包含了那時代宗主對附庸發出的立約程式,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自己的眼睛立下了剜目之約,怎會迷戀注視處女呢?」意思有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太五29)以色列人相信眼目是罪進入人心中,引動人犯罪的門戶。約伯以管束眼目之例子作為整段誓言的開始,力證他對自己行事為人的嚴格要求。言下之意是:他對罪與惡一向採取積極提防的態度,嚴厲管束自己,拒絕罪之引誘的入侵,不可能做出犯罪行惡之事。「從神所得的分」和「從全能者所得之業」是指當時的人普遍相信的果報論——神必清楚鑒察人的表現,以賞善罰惡的原則給人得到匹配的結果,即是禍患和災害只會臨到不義的和作孽的人。在此,約伯以反問的方式提出:他無辜受苦,究竟是果報論不可靠,還是神沒有認真察看他的行事為人呢(2~4節)?顯然地,約伯如此說話的目的,是要迫使神解答他為何無辜受苦的不明白。
眼目是罪進入人心中,引動人犯罪的門戶。你曾幾何時遭遇過引誘的入侵呢?當時聖靈對你作出了怎樣的提醒呢?你又如何回應聖靈的提醒和面對該引誘呢?
我們在天上的父,
感謝祢以慈愛創造我們,並讓我們因相信耶穌基督得著祢賜下的屬靈生命。
天父,祢清楚我們的軟弱,明白我們的有限,求祢給我們足夠的保護,幫助我們脫離罪的綑綁;求祢在我們遭遇誘惑的時間,給我們更多的警示與提醒,加添我們拒絕誘惑的心力;求祢叫我們經常醒覺祢所賜屬靈生命的寶貴,遠離試探的場所。
願祢的名得到當得的榮耀。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