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
31: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31: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31: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經文是約伯為了證明自己清白無辜而作出的第二組誓言,由兩組惡行和一組自我咒詛組成。第一組惡行:「虛謊」原文字根有空洞、虛假、沒價值的意思,在舊約聖經常用來描述弄虛作假的惡行,包括:妄稱耶和華的名(出二十7);作假見證(申五20);謊話(詩一四四8);說假異象(結十二24);虛有其表,真誠欠奉的獻祭(賽一13)。「詭詐」原文意思是欺騙、欺哄,「與虛謊同行」和「追隨詭詐」即是欣然接受弄虛作假的人,並與之同伙,為求達到目的,不惜行使欺騙的手段。第二組惡行同時用上了「手」、「腳」、「心」之比喻,喻意從裡到外的行事為人:「偏離正路」即是離棄神的教導。眼目是罪進入人心裡,引動人慾念去犯罪行惡的門戶,「心隨眼目」即是容讓自己的心思受慾念操縱。離棄神的教導,隨從慾念行事,自然犯罪行惡,蒙罪所污。約伯起誓如果他犯了以上罪行,他咒詛自己一無所有(8節)。特別要留意的是在兩組惡行中,約伯說:「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秤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言下之意是在公平審判下,他必可向神證明自己的純正與無辜。
我們在天上的父,
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未成形的體質,祢的眼早已看見了;祢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祢都寫在祢的冊上了。祢是我最可信靠的避難所和屬靈生命的保障,回想過去的日子,我曾有軟弱跌倒的時候,感謝祢的憐憫與保守,使我不至被罪吞噬,隨流失去。
天父,求祢幫助我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保守我不向罪屈膝。
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祢。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