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使驚,靠上帝!] 8月26日, 2022

吾使驚,靠上帝!
經文(新標和合本) 徒16:35-40

35 到了天亮,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那兩個人吧。」
36 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
37 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裏,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
38 差役把這話回稟官長。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
39 於是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
40 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裏去, 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

聲演

既然40節說「二人出了監」,那除了保羅還有誰下了監?
「差役」與「禁卒」有甚麼分別?
保羅與西拉為何不願意被釋放?
官長為什麼害怕?
為何出獄後保羅「呂底亞家」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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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段經文(徒16:25-34)指出,保羅及西拉一起下了監,並在監獄領人歸主。天亮後,官府派人來釋放他們離開。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經過一晚上的調查官府發現他們是無辜的,另一方面昨晚的奇異事件使長官們驚訝保羅及西拉是何許人,因此官府就派人來放他們。

「差役」原文是「持棍的警衛」,而「禁卒」就是看守監獄的人。「差役」奉命來宣佈官長的釋放令,而「禁卒」接獲這指令後就要將保羅及其同行者釋放。然而,這釋放令沒有經過審訊及仲裁,是不合司法程序的安排。
在羅馬法律之下,凡是羅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經公開審訊不得定罪,未定罪時也不得用刑(徒22:25)。保羅指出他們這些下監的信徒都是羅馬公民,他們遭受的私刑及無理下監,都是官長們犯法的證據。然而,保羅指不願離開的意思,不是要求官長還他們清白且要向他們認錯,討回公道。

「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保羅這句話是為了表明幾重意思。第一,福音不會因為有地上的權柄而被褻瀆和攔阻;第二,他想讓當地的信徒們避免得到這類理的對待;第三,保羅甘心受苦乃完全是為福音的緣故,並非是自己犯了法律。
「官長」原文是複數詞,即官長們。官長們害怕,因為自知理虧,只好低聲下氣地請求保羅及其同行者。官長們又怕他們留在城裏會將「濫用私刑」及「未審先判」這些醜事傳遍群眾,再度引起騷亂及民怨,官長們就請他們離開城市。

「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裏去,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這句就是指出,保羅在腓立比的短暫宣教,以呂底亞的信主作開始,以回到她的家作結束。「見了弟兄們」表示除了路加和提摩太之外,還有在獄中信主的禁卒及其家人,和一些剛歸信基督的人。

保羅及西拉這個見證,表明了福音的宣講不會因為地上權勢而攔阻或停卻,甚至要再進一步,引領那些為地上權勢效力的人一同歸信基督。不少學者認為,這個見證影響了腓立比教會的發展。腓立比教會在保羅的心中占有特別的地位,保羅稱他們為「我的喜樂,我的冠冕。」(腓4:1)他不接受別的教會的饋送,只接受腓立比教會的(腓4:15-16)。綜觀保羅書信,腓立比教會在保羅筆下,幾乎是一個「沒有問題」的教會。

思想/祈禱

在傳福音的過程中,保羅與西拉無懼下監與私刑,也沒有申怨及放棄,將審判交給上帝,自己就專注傳道。這段經文對我們有甚麼提醒及啟發呢?請祈禱跟主耶穌分享。

禱告

親愛的天父,
保羅與西拉的見證叫我們難以置信,他們專注傳道,將其他不能控制的事情都交託給祢,他們對祢的信靠成為了我們的榜樣!求祢幫助我們放膽傳福音,無論得時不得時,並賜我們信心及受苦的心志!我們相信,祢的引領及安排一定比我們期望的更好!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