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022年10月7日

伯卅一38~40

31:38 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犂溝一同哭泣;
31:39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
31:40 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

淺釋

經文是約伯對神之訟書的總結性誓言,其中包含了一個典故和兩個關於土地的原則。「田地喊冤」、「犁溝哭泣」說的是該隱殺亞伯之惡事。因為被該隱的惡行沾污,土地向神哀告(創四10-12)。土地是神賜予祂子民賴以為生的產業,神並且吩咐人「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廿三22)「吃地的出產不給銀錢」是指收莊稼時不留餘地,使貧苦無依者沒有禾穗可拾。神所分配的土地是屬神子民的身分象徵。如果因為種種原因賣掉神所分配的土地,便有權利贖回。若因為貧窮無力贖回,到了禧年的時候,買了該土地的人也要無償地把該土地歸還原主(利廿五23-34)。亞哈王為了侵佔拿伯的土地,殺害了拿伯,因而被神懲罰,斷絕後嗣(王上廿一章)。「叫地的原主喪命」說的就是這種害人性命,侵吞神所分配土地之惡行。田地之所以凋零至只有「蒺藜」和「惡臭的草」,是因為無人打理(箴廿四30-31),所以40節的引申意思是:田地主人絕了後嗣,產業無人打理。約伯這誓言的意思是:若他在訟書中作假見證,他便如該隱般被神驅逐;如割盡田角者田地枯萎;如侵吞他人土地者,後嗣被剪除。

默想/祈禱

這段經文不但叫我們聯想到在遙遠之處正有人為了侵佔他國土地,興起戰爭,害無數人流血喪生,也同時提醒我們是得到土地供養的受益者,要醒覺對同居於大地的窮苦無依者有必需承擔的義務。請反省、祈禱。

禱文

我們在天上的父,
感謝祢的創造,讓人活在其中,得享生活的需要。我們今天安穩的生活、安定的居所是祢的恩賜,我們感謝祢。
天父,求祢教導我們懂得感恩,激發我們的感恩之情,幫助我們以感恩之心與人分享祢的恩惠。
在地球的彼方,正不斷有無辜者被害、流血、死亡,求祢彰顯公義,叫侵略者得到當得的懲罰;求祢停止那裏的戰禍,止息那地人民的苦難;求祢安慰其中的喪親者,又醫治那些被無辜傷害的人;求祢幫助那地的人重建家園。
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