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衛] 10月7日, 2022

官官相衛

經文(新標和合本) 徒 25:13-22

13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
14 在那裏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裏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裏的。
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16 我對他們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
17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裏,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
18 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
19 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20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裏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裏為這些事聽審嗎?』
21 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凱撒那裏去。」
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

聲演

亞基帕及百妮基是甚麼來頭?為甚麼他們來找非斯都?
非斯都為何要請教亞基帕的審判見解?
非斯都為何因為保羅這案件而「心裏作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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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斯都是新的巡撫,而問安是新官上任必經的官場常態。非斯都很高興利用希律王亞基帕二世和他的妹妹百妮基的來訪來,諮詢保羅這個令人困惑的案件(徒25:13-14)。亞基帕二世是亞基帕一世的兒子,大希律的孫子,使徒行傳12章中提到的 「希律王」。他當時30歲出頭。關於亞基帕和百妮基之間的亂倫關係的傳言甚囂塵上, 兩人的私生活都不檢點。亞基帕擁有猶太大祭司的聖服,有權任命大祭司。保羅承認亞基帕是「熟悉所有的猶太習俗和爭議」(徒26:3)。因此,羅馬人在宗教問題上常會向他諮詢 。

非斯都知道保羅的案件其實與羅馬的統治沒有甚麼關係,他很清楚這是一個宗教的問題。控訴的原由從第15節可見,「祭司長」和「長老」均為複數詞,指猶太公會的首領(參第2節),向保羅控訴,而非斯卻認為「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巡撫非斯都再三聲稱保羅並沒有犯下違反羅馬法律的罪行(參徒25:25及徒26:31) 。這裏是他第一次表明。有趣的是,他把耶穌的復活看作是本案的一個關鍵點(徒25:19-20),而「敬鬼神的事」原文是「迷信」或「民間宗教」的意思。

非斯都甚至為保羅這案子「我心裏作難」,意即不知如何處置,心裏感到困惑。非斯都雖然知道保羅並沒有觸犯任何法例,理應獲釋放,但猶太人堅持要定他的罪,使非斯都左右為難。

當亞基帕表示希望聽取保羅的意見時,非斯都就安排了第二天的會議(徒25:22)。可見,非斯都希望有亞基帕這位有權柄者幫助他,所以他拉籠亞基帕王,好讓他在這案件上能平安渡過。

路加將這一切呈現讀者眼前,似乎告訴基督徒看見逼迫者的可憐光景。

思想/祈禱

猶太領袖與世俗政權聯手要保羅「入罪」,既有宗教理由又有權有勢,但為什麼他們卻為案件未定奪時,會「心裏作難」? 你曾像非斯都或猶太領袖,直接或間接加害於別人嗎?或你曾像保羅一樣,為見證信仰而被人逼迫?請祈禱,跟神分享你的想法。

禱告

親愛的天父,
人生命幽暗,定意謀害祢的僕人,同時,他們卻陷在罪中飽受身心煎熬。世人陷溺於罪惡權勢當中,加害者及受害者均被罪所傷。唯有祢的真理與憐憫,才是人間的真正的盼望與拯救。懇求祢施恩保護那些為了福音而受苦的人,又求祢讓加害者有悔改的一天!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