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1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
34:22 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
34:23 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
34:24 他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
34:25 他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
34:26 他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
34:27 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他,也不留心他的道,
34:28 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他那裏;他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
34:29 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呢?他掩面,誰能見他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
34:30 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今天讀的經文是以利戶從四個層面規勸約伯放棄與神訴訟的說話。
21-22節:「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原文直譯是他的眼睛在人的路上。「看明」原文有監視的意思。以利戶告訴約伯,人不可能找到可逃避神監視的藏匿之所。意思即是:縱使沒有人能找到約伯的罪證,但約伯的罪行逃不過神的監視。
23-25節:針對約伯說神剝奪了他與神當面訴訟的權利,以利戶告訴約伯:神的審判跨越時間、地域和人間的權柄,縱使犯罪行惡者是人間權貴,神都可以隨時隨地作出審判,興起他人取代其位。言下之意是:約伯要求與神面對面答辯,是無必要和沒意義的,約伯的苦難已是神審判的結果。
26-28節:希伯來人相信神「在眾人眼前」懲處犯罪者,有警告其他偏行己路者的作用。針對約伯的呼喊,以利戶告訴約伯神必垂聽貧窮人的哀告,也即是說:約伯的苦難是神聽了貧窮人哀告的結果,約伯在「眾人眼前」受苦,是神審判的明證。
29-30節:以利戶以兩個反問告訴約伯:當人行惡至極點,神便會向人掩面,徹撤除祂所賜的沒人能擾亂的平安。大至一國,小至一人,神的管治從來如是,所以不敬虔的人不能長久作王,禍害百姓。約伯當下所遭遇的,是神向他掩面。
慈愛的天父,
感謝祢視人為自己的兒女,讓人可以因為信,得著祢賜予屬祢兒女的身分。
我們相信:當我們聽從祢教導,活出祢兒女生命樣式的時候,祢在天上必定流露父親的喜悅;
當我們遭遇試探,臨近跌倒的時候,祢必定為我們著緊,把不得來到我們身邊給我們警示與提醒;
當我們犯罪跌倒,享受罪中之樂的時候,祢必定因此而痛心,為拯救我們知罪,以至離罪而勞心。
天父,我們是屬祢的兒女,願我們都能做好祢兒女的本分,把一切榮耀都歸給祢。
祈禱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